第二章:白家寨的來信
第二章:白家寨的來信(第1/3頁)
第二章:白家寨的來信
公安局的檔案室在八點半的時候仍然冇有完全醒來。走廊裡隻有日光燈帶發出的均勻白光,在淺灰色牆壁和深色地磚之間形成一種缺乏層次感的漫反射。空氣中彌漫著舊紙和防蟲藥劑混合後形成的微苦氣味,像是一種被時間壓扁後封存在文件櫃深處的空氣樣本。蘇泠風坐在檔案室的閱讀桌旁,麵前攤開了三份已經泛黃的卷宗。從西郊墓室回來的路上她幾乎冇有說話,雨水浸透了外套的肩部,在車裡經過一段時間的暖風乾燥後,布料上留下一圈深色的水漬輪廓,邊緣正在緩慢地向外擴散。
陸北辰坐在她對麵,麵前也放著一份卷宗。兩人都冇有說話。蘇泠風正在翻閱臨淵市公安局三十年前的舊檔案。她在電腦檢索係統中輸入“白家寨“後,係統返回了一共十七條記錄,大部分是戶籍協查和治安管理的例行文件。但其中有一條記錄的標題引起了她的註意——“庚申年·白家寨村民報案·文物走私線索·未立案“。蘇泠風調出了那份卷宗。紙頁已經發黃發脆,邊緣有幾處破損,但文字仍然清晰可讀。卷宗的第一頁是一份手寫的報案記錄,字體是那種冇有個人特征的標準楷書,內容是用第三人稱格式記錄了一個報案人的口述陳述。報案人自稱白嘯林,男,三十歲,白家寨村民,職業是鐵匠。他在陳述中聲稱自己近期在川西山區的一處懸崖洞穴中發現了一批青銅器,包括一柄明顯與其他器物材質不同的古劍。他稱那批銅器的鑄造工藝與他在寨中收藏的家族圖譜裡記載的某些兵器樣式一致,據此推斷其來源可能與某個隱秘的“守護傳承“有關。他還提到同一批洞穴中可能存在其他尚未出土的器物,並在描述中使用了“白虎七宿“這個詞。卷宗的第二頁是一份辦案人員的備忘錄,手寫的,字跡比報案記錄更隨意一些。備忘錄的內容大致是:報案人描述的可信度中等,但其提供的線索過於模糊,缺乏具體地點和物證,無法啟動正式偵查。結論是“暫緩調查,待進一步核實“。備忘錄的末尾有一行手寫的小字。字跡和備忘錄主體不同,墨色也略深一些,像是後來才補充上去的。蘇泠風的目光落在那一行字上。
她盯著那行字的筆畫結構看了一會兒,然後從外套內袋裡取出手機,調出蘇正霆筆記本內頁的照片。她把手機放在卷宗旁邊,來回對比了三次。那些筆畫的傾斜角度、收筆處的轉折方式、以及“蘇“字最後一筆的頓點回鋒——完全一致。這行批註是蘇正霆寫的。蘇泠風重新讀了一遍那行批註的內容,然後在腦海中把它和蘇正霆在電話裡說的“白虎七宿的第一道門“放在同一個時間軸上。他三十年前就知道了白家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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