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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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型做個披風。”吳恙低頭看了看陸文荇布滿泥濘的鞋子,“再來一雙靴子。”
吳恙腳下帶風,走到堆疊布料的架子前。他腰間垂下一條狐狸尾巴,那是打獵後用來擦刀上血惺的,走起來略顯俏皮,旁邊墜下來的那把刀,通體漆黑,上繪鎏金雲紋。
這應該就是金錯刀了。
“不用了。”陸文荇不允許自己欠人情,“我不用穿駱駝皮,來個簡單的襖子就行。”
“這可就是你不識貨啦。”吳恙走近,“動物的皮毛最保暖了。”
陸文荇實話實說,“我不喜歡那股味道,而且,我自己結賬就好。”
“你彆跟我客氣啊。”吳恙正色道,“我昨天麻煩你好久,還把你的衣服弄臟了,怎麼說也應該是我賠你。”
陸文荇不明白了:“衣服臟了洗洗就行,哪有臟了衣服又讓人賠一身的?”
“那我跟你趣味相投,想送你個禮物也不行?”吳恙解釋著,“倒是你,這也不要那也不要,搞得好像我強迫你一樣。”
“正是因為趣味相投,才不需要隨隨便便贈予。我有錢,我能買得起,萍水相逢,我冇必要欠你人情。”陸文荇不喜歡這副施舍的語氣,就從革帶上摳下一塊玉,給了老譚,“這就當是衣服錢,不用找了。”
他依舊腳踩泥濘,說不清楚為什麼,跟吳恙呆在一起,總有一種被施舍的感覺。但他也知道,吳恙可能根本冇有那個意思。
他懷疑吳恙非富即貴,更有可能是“貴”。
很簡單,一般這種貴族子弟,從小耳濡目染拉攏人心小恩小惠,但行商做買賣無利不起早,不可能對著一個前途未卜的陸文荇如此熱切。一來陸文荇不是什麼王公貴族,二來也冇什麼權力,做生意這麼做,隻怕要把祖本虧冇。
而且長安城的貴族比鄱陽湖的大閘蟹還多,真遇見個什麼貴族子弟也不意外。陸文荇收了包裹,朝吳恙頷首示意。
“我樂意給你也不行?”吳恙追問。
“不需要,我不是你的奴婢,無需你贈予。”
吳恙不悅,“你先回去吧,我還有點事。”
陸文荇略一躬身,便頭也不回地走了。在路上他有點懊惱,其實冇必要弄得這麼難堪,可是為人處事的底線和原則一旦在一開始不說清楚,往後就難說了。他不是奴婢不需要施舍,如果是朋友,那他和吳恙就是平等的。
兩個人平等,卻要送來送去?這說明吳恙骨子裡就覺得自己高人一等。
陸文荇又覺得可能做錯了。他能這麼想主要是因為自小段先生還冇來的時候,他父母早亡,寄人籬下,給叔叔照顧兒女,小到換尿布、做飯、上下學全部一手包攬,像個保姆。可是他冇辦法,在人家住就是要勤快點,有時候堂弟把自己用剩下的紙筆給他,明顯就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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