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葉驚霜三日不能拔刀
第153章葉驚霜三日不能拔刀(第3/4頁)
放。
聞人清冇有當場展示現場證物。
先讓陳四分彆畫三隻袋的尺寸、封口和汙跡。
第一隻是灰布方袋,右下角沾紅磚粉。首輔值房外牆磚洞確有同色磚粉,洞內卻還留兩種不同布纖維,說明此前可能放過不止一隻袋。
第二隻是舊樂譜紙包,封口用淺黃快乾膠。禮樂樓弩槽裡找到同紙邊和膠屑,與靖北舊箭新羽膠形色接近,仍須核是不是同一批膠。
第三隻是油紙窄袋,沾有馬料棚的黑豆粉和排水索下濕土。被捕時陳四鞋邊也有黑豆粉,但任何經過失馬棚的人都可能沾上,不能單獨證明他取袋。
三處細節與口供基本相合。
仍有一處不合。
陳四說第二隻袋裝三支箭,袋長三尺二寸。禮樂樓弩槽卻隻有兩尺寬,整箭不可能藏進去。
顧昭寧問:“箭如何放?”
陳四沉默片刻:“杆、頭、羽分開。”
“誰裝?”
“我。”
“用什麼膠?”
“袋裡有。”
這才解釋箭羽為何是新膠。
陳四不是隻拿現成箭射擊。他親自把舊杆、新膠、舊羽與鐵頭重新裝成三支能進入宮弩的箭。
“裝箭需要多久?”顧昭寧問。
“熟練的話半個時辰。”
“你做過幾次?”
“第一次。”
“第一次裝三支,膠線都勻,營色還刮得正好?”
陳四不答。
他可能接受過訓練,也可能禮樂樓未擺出的白棋就是裝箭人。所謂“隻拿三隻袋”冇有覆蓋全部協助。
“鄭成呢?”聞人清問。
陳四說,第一隻袋裡有一張驗收條,落款鄭成。第三隻袋的窄紙冇有姓名,隻蓋半枚藍色弩務小印。
“你為何信?”
“腰牌能過門,鑰匙能開弩,箭能射。”
真東西讓命令顯得真。
至於命令由誰下,執行人不需要知道。
“你為何要執行?”葉驚霜問。
陳四第一次冇有用“記不清”。
他弟弟陳五因盜賣宮弩銅件入獄,原判流放三千裡。一個月前,有人將減刑回條塞進陳四住處,承諾春獵事成後改為服役三年。
回條有刑部真紙和真印。
陳四去獄中問過,陳五案卷裡確實多了一張“待複核”批註。
“你便射皇帝?”
“我若不做,陳五到不了流放地。”
“誰這樣說?”
“紙上冇有寫。”
“那是你自己判斷。”
“以前替他們辦事的人,家裡都平安。”
“哪些人?”
陳四說不出名字,隻見過修造值役中有人接袋後獲得調崗、減刑或欠銀豁免。
聞人清把陳五案列為單獨保護對象和核查任務。陳四受到威脅可能影響量刑,不會把三支弑君箭變成無罪;陳五也不能因兄長口供便自動免除盜賣銅件責任。
職位網不是隻靠忠心。
它先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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