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陛下今日隻能看見三本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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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陛下今日隻能看見三本賬
第二輪禦前對賬,韓照庭先擺了三張桌。
左桌放臨淵軍糧案。
中桌放寧衡舊案。
右桌放北朔失馬案。
三張桌隔得很開。
像三件從未見過麵的事。
“陛下。”韓照庭道,“邊倉虧空應由戶部核,寧衡舊案應由三司重查,北朔失馬與王女叛令屬於鴻臚外交。若把三案強行並作一案,既混淆管轄,也容易以一條可疑線索牽連無辜。”
皇帝看向陸沉舟:“你說呢?”
陸沉舟答:“臣同意不能強並。”
韓照庭微微側目。
“也不同意強拆。”陸沉舟繼續道,“今日不是要證明三案由同一人親手做,而是證明三案都出現了《北衡錄》商賬目錄的同一套編號與轉運方式。各案分彆審,目錄共同保全。”
“如何證明?”皇帝問。
禦前第二隻小匣打開。
裡麵冇有整本《北衡錄》。
隻有七件看起來各不相乾的東西。
第一件是一隻糧袋。
蘇聽瀾把它放在左桌。袋口縫線下藏著兩圈細麻,不拆袋時隻像加固。拆開以後,內圈寫“軍三、乙九”,外圈寫商號序十七。
“北倉糧袋用單圈倉號。”她道,“雙圈不是倉號,是商賬轉手號。同和鹽糧號捐糧回簽也用序十七。當前隻能證明兩批交易使用同一商號序列,不能證明雍王或同和掌櫃知道全部去向。”
韓照庭道:“商號自設貨號,重複並不稀奇。”
“所以還有第二件。”
寧知微把寧衡舊案中的兩頁運簽抄件放到中桌。
紙頁左上各有兩個針孔。
單看第一頁,針孔隻是裝訂痕。兩頁疊合後,孔位正好穿過一組被裁掉的外圈編號。殘墨一頁留“河”,一頁留“運五”。
“父親舊案所列四千七百石補錄,曾按河運第五序裝訂。”寧知微道,“臨淵商賬目錄第六處分冊為河運,目錄中‘河五’頁碼段與針孔間距相合。仍不能證明目錄內容,卻證明十五年前舊案文書接觸過同規格雙頁索引。”
韓照庭問:“抄件如何證明原件針孔?”
聞人清答:“原件仍封舊案庫,今日隻呈四方拓影。若陛下準重審,再依法驗原件。”
第三件是馬牙牌。
烏彌月放到右桌。
六十七匹失馬中,現有十一枚舊牙牌。牌正麵是北朔馬群烙號,背麵後來添了細小雙圈,圈內“戰四”。北朔不以漢字編馬群,大雍顧營也不用雙圈。
“這是馬離開王帳以後加的。”烏彌月道,“商賬目錄第三處分冊是戰馬。牙牌不能告訴我們誰賣馬,但能告訴我們有人把北朔馬換進漢字商賬。”
阿古岱也在殿側,冷聲道:“可能是烏彌月自己刻的。”
“十一枚牙牌發現於三個地方,四枚在左賢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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