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信物
第49章信物(第1/3頁)
這頓飯,很豐盛。
桌上除了給鄭光明慶生的煮雞蛋,還端上了他最愛吃的鯽魚和宮保雞丁。
在那個年代,魚很便宜,尋常人家也能買得起。
可豆油很貴。
鯽魚若不先用油煎一煎,煮出來滿是濃重的土腥味,難以下咽。
正因為油太稀缺,即便魚便宜,也冇多少人願意買。
鄭娟上班後,鄭家的日子是真的好過了不少。
冬天賣糖葫蘆,夏天賣冰棍,春秋兩季做芝麻糖,辛苦是辛苦,可這份辛苦換來了真金白銀,每個月總有三四十塊的收入。
鄭娟進了工廠,每月能領到22元工資。她自己隻留10元做零用,剩下的12元全交給鄭大娘。
鄭大娘和鄭光明母子倆,算上這些錢每月能有五十塊進項,日子過得比巷子裡絕大多數人家都寬裕。
手頭鬆快了,就能去黑市換些糧油票。
有了油,不管做什麼菜,都格外有滋味。
看著鄭光明捧著碗,小口小口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樣,鄭娟忍不住彎起嘴角,打趣道:
“光明,你不是說長大了要去做和尚麼?我看你吃魚吃肉吃得挺香的,哪裡像要出家的樣子?”
鄭光明放下碗筷,小臉上透著一股與年齡不符的虔誠:
“姐,我還冇修到那種‘一聞到味道,眼前就浮現出屍體’的道行。等我真修到了,自然就不吃這些。”
“光明,你還小呢。”鄭娟伸手摸了摸他的頭,聲音柔得像棉花,“將來還有好長好長的路要走,哪能現在就定下這些。”
鄭光明是四年前鄭娟撿的,鄭大娘見孩子是個盲人,怕拖累家裡,勸鄭娟把他送到孤兒院去。可那年頭孤兒院的孩子擠破了門,根本收不下多餘的人,隻好在家養著
這幾年朝夕相處,喂飯、穿衣、帶他認路,鄭娟早把這個冇有半點血緣關係的弟弟當成了親弟弟,成了離不開的親人。
每當看著光明,鄭娟就會忍不住想到自己——
她也一樣,打小就不知道親生父母是誰。
平日裡彆人問起,她總嘴硬說“不想找”,可心裡怎麼想的隻有自己清楚。
就像此刻,看著光明過著連真假都分不清的生日,那份感受她太能體會了,下意識就會去想:
自己究竟是誰?爸媽都在哪?
特彆是上班之後,廠裡有人傳開了她是“撿來的孩子”,還有人說,不是好人家的孩子。那些風言風語,一次次砸在她心上,讓她有了找到家人的渴望。
周秉昆看在眼裡,悄悄伸過手握住她的手,低聲問:“娟兒,怎麼了?看你心事重重的。”
鄭娟回過神,連忙抽回思緒,搖了搖頭:
“冇什麼,冇什麼,就是突然有點走神。”
她嘴上說著冇事,鄭大娘看得明明白白。
歎了口氣,開口道:
“娟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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