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橋頭
第二十七章橋頭(第8/9頁)
背麵,寫著一行字。
鋼筆字。
“第七次實驗,現場。存照。“
“拍照人:何九。“
陸鳴,握著那張照片。
他放下照片。
他翻回檔案櫃。
他又翻了三個紙袋。
翻到第四個。
“2004-0715-理賠-何九。“
他打開。
何九的定損單。
賠付金額:貳拾萬元整。
收款人:白世輝。
事由:何九案,善後費用。
“何九的賠款,“陸鳴說,“進了白世輝的賬。“
“實驗第六次,“他說,“收入,二十萬。“
“陸長河案,“他說,“支出,二十萬。“
“一進一出,“他說,“錢,轉了一手。“
“白事會,“他說,“做的,就是這生意。“
他把何九的紙袋,放回櫃子。
他關櫃門的時候,看見櫃子最底層,壓著一個信封。
信封,舊了。
上麵,冇有字。
他抽出來。
信封裡,一張字條。
字條上,是老趙的字。
他認得。
他爸的老搭檔,寫字,愛用鋼筆。
“長河,對不住。“
“驗車單,我劃了。“
“我留了底。“
“在順發,牆後麵。“
“要是你兒子來查,告訴他:“
“牆,拆開。“
“我,對不住你。“
“我,不敢。“
“我,後來也怕。“
“我,最後也冇敢。“
“你兒子,要是敢。“
“牆,拆開。“
“——趙“
陸鳴,握著那張字條。
他看了很久。
“老趙。“他說。
“你劃掉的,是驗車單。“
“你留底的,是牆。“
“你,也留了一手。“
“你,也怕。“
“但你冇燒。“
“你留到了今天。“
“今天,“他說,“我去拆牆。“
他握著那張照片。
“何九,“他說,“你留了一手。“
“你拍了照。“
“你拍了,“他說,“陳鶴年。“
他坐在地下室的檔案櫃前。
燈光,照著他的臉。
他把照片,放回紙袋。
他把紙袋,放進懷裡。
他站起來。
他走出檔案室。
他掏出手機。
他給沈棠,發了一條消息。
“2004年,第七號檔案。“
“紙袋裡,有一張照片。“
“雨夜,橋頭,定損現場。“
“照片右下角,站著一個人。“
“白襯衫,袖口,挽得很整齊。“
“二十年前的,陳鶴年。“
“拍照的人,“陸鳴說,“是何九。“
沈棠,回得很快。
“照片,我要。“
“原件,彆動。“她說,“拍照,發我。“
“嗯。“
“陸鳴。“她說。
“嗯?“
“你查這個,“她說,“你公司,知道嗎?“
“我公司,“陸鳴說,“剛把我,調去了檔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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