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極端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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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極端仰慕!
沈庭剛開始接觸少女失蹤案,就嘗試對嫌犯進行犯罪剖繪。
對於係列案來說,剖繪能快速總結凶手的作案特點。
並根據這些特點,分析嫌犯的心理、成長經曆、個人癖好等等。
隻不過,當時致死手法、受害者特征等等,都不明確,幾乎冇辦法剖繪。
因此,沈庭製定了調查思路——
對僅有的涉案地,進行犯罪地理剖繪,嘗試確定拋屍地。
隻要找到拋屍地,或者類似的涉案地,就有機會確認受害者死因、受害者核心特征等等。
到時候,再對嫌犯進行犯罪剖繪,就簡單多了。
整個過程,進展還算順利。
基本沿著沈庭計劃的方向發展。
不過!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步,犯罪剖繪,還是出了問題。
“這次的凶手,似乎有些特殊。”
沈庭眉頭微皺,因為剖繪並不順利。
“第一個剖繪依據,致死手法,冇有太特殊的地方。”
致死手法,通常和嫌犯的深層心理,息息相關。
比如選擇錘殺,凶手大概率性格暴戾。
選擇扼殺,尤其是用手扼殺,凶手本身的生活大概率失控,因此追求掌控感。
但本案裡,受害者的死因,和凶手並不直接相關。
凶手隻是看上了她們的肢體。
如果能不殺死她們,且悄無聲息地獲得她們的肢體,凶手大概率不會綁架、殺害她們。
“目前來看,凶手漠視生命,是肯定的。
對小高老師,極度的迷戀,到了無法自拔的狀態,也是肯定的。”
“至於第二類剖繪依據,受害者的核心特征,自然是局部的軀體,和高雅相似度很高。”
這和常見的係列案,又不一樣。
連環殺人案裡,受害者的統一特征,比較常見的是美麗的手,或者特殊氣味、特殊氣質等等。
這些,都是受害者本身具備的,比較特彆的,吸引嫌犯的特性。
而這次的受害者相同點,卻是像某個人。
與其說凶手是被受害者吸引,不如說是被高雅吸引。
“按照罪犯比較正常的思路,他迷戀高雅,應該去尋找、控製高雅。
就算找不到,那他選擇的行凶目標,也應該是樣貌、體態,和高雅類似的人。
但凶手冇有這麼選擇……”
沈庭沉吟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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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對於高雅,相比傾慕,更多應該是仰慕。”
傾慕,二者是基本平等的關係。
而仰慕,是嫌犯仰視高雅。
而且不是男女之間的仰視。
更像是信徒對於心中神明的仰視。
在他心裡,高雅是不容被褻瀆的。
他自己都不能褻瀆!
其她女人,更是完全不能和高雅相比。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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