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就是他!
第27章就是他!(第2/2頁)
了,張黎母親,當年可能也在現場。
最好把她也控製起來,免得她銷毀遺留的物證。
對他們住處的搜查,也要立即展開。
單單是血跡的話,張富貴可能不會認罪,法庭上,能掰扯的地方,也比較多。
最好能找到其他證據。”
“好,我馬上找人去辦。”
卓岩一一記下,將任務交給不同的警員。
……
針對張富貴的審訊,很快開始。
和沈庭的預計一樣,張富貴堅稱自己是冤枉的。
但後續調查,有了比較大的發現。
去張富貴住處搜查的衡市警員,在車庫地上,找到了一攤血跡,取樣鑒定後,確認來自鬆本子青。
而專案組成員,在許心一的帶領下,對住處周圍進行了搜查。
根據多次和沈庭一起搜屍的經驗,許心一感覺,張富貴住處旁邊的河流,比較可疑。
有可能是剩餘屍體的拋屍地!
沈庭讓搜屍三人組,看了那河流附近的影像。
三人也感覺,河流有可能是拋屍地。
並在地圖上,圈出了重點搜查區域。
蛙人和打撈人員迅速到位,在相應區域打撈。
終於在太陽剛升起的黎明,有了發現——
蛙人打撈上一節斷骨!
法醫判斷,應該來自右小腿脛骨。
而萬佛洞裡找到的受害者屍體,缺失的部分裡,剛巧也包括右小腿脛骨。
“我去,真的搜到了?”
“沈組長圈定的區域,這麼準?”
“要不說,都叫沈組長搜屍大王呢?”
……
在那河流裡,打撈上來的屍骨,越來越多。
經過dna鑒定,確認斷骨和車庫裡的血跡一樣,也來自鬆本子青。
警員們推測,張富貴應該是取了這部分屍體,要單獨拋屍。
他先將屍骨放到車庫,因此形成了地麵上血漬。
等到深夜,或者適合拋屍的雨天,才將那部分屍骨拋到了河裡。
有了這些證據,張富貴這才老實認罪。
他供述稱,之所以要分屍,並單獨將這部分屍體拋到河裡,是為了讓警方冇辦法確認受害者的身份。
他查過資料,隻要確定不了屍源,再厲害的調查者,也步履維艱。
至於案件經過,就比較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