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剖繪刑罰者!
第76章剖繪刑罰者!(第2/2頁)
說不定,還能搞清罪犯選擇目標的更多標準。
“可惜劉慧明不在,不能和他討論。“
劉慧明通過前幾起案子,對罪犯進行剖繪,並“賜名“刑罰者後,就離開專案組,去參與其它案子了。
要不然,邵明可能還真不好意思,再找沈庭過來幫忙。
“剖繪的話,從涉案地開始吧……“
目前為止,案發地基本都是受害者家中。
其中律師、基金經理的住處,安保等級比較高,
但還是被凶手輕鬆闖入。
家庭監控都被事先破壞。
現場也冇有留下明顯的物證。
顯然,凶手的反偵察能力比較強,對監控係統很熟悉。
對警方的調查技巧,也有一定的了解,估計事先做過不少功課。
另外,現場冇有打鬥的痕跡。
那基金經理,可能怕被客戶線下真實,常年練習散打。
但第四起案子的現場,物品被損壞或者反抗的痕跡,一點都冇有。
這說明,凶手的身手大概率很好。
闖入屋子後,以絕對的武力,瞬間控製受害者。
“身手好、反偵察能力強。
心思還縝密,智商肯定不低。
凶手現實生活裡,混得估計非常好。
可能是某些領域金字塔尖的人物。“
“接下來是受害者特征!“
這個也比較明顯,至今為止,七名核心受害者,多少都犯過錯。
嚴重的,被判刑坐過牢。
輕一點的,道德也有問題。
“凶手眼裡容不得沙子?
凡是犯過錯,但冇有遭受懲罰,或者他認為懲罰過輕的人,都會讓他心生不滿,要親自出手懲戒他們?“
“不過,這懲戒,明顯超過了正常範圍。
絕對可以算是虐殺了!“
“更矛盾的是,凶手殺害了兩名核心受害者的四名家人。
這可比造謠嚴重多了……“
“凶手的理念和作為,似乎有一點割裂。“
沈庭現在還拿不準,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什麼。
受害者的第二條特征,自然是掀起過輿論。
“凶手很聰明啊!
在輿論事件裡尋找目標,警方很難鎖定他。
否則!
如果直接在自己身邊尋找目標,通過目標的生活範圍或交際圈,交叉對比後,很容易被警方逆向鎖定。“
顯然!
刑罰者作案,不是心血來潮。
從第一起案子開始,就有嚴密的計劃。
甚至,連警方這邊可能會怎麼鎖定他,都想到了。
“第三個剖繪依據,是殺人手法……“
在這次案子裡,刑罰者的殺人手法,顯然是最特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