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做夢都想!
第24章做夢都想!(第1/3頁)
第24章做夢都想!
信義區公安局!
審訊室外!
沈庭等人,聽著黃大興的供述,並不意外。
因為他描述裡的司蘭,和張亮、鄒華健描述裡的司蘭,差不多。
都是假裝家裡條件不好,父母有病需要大筆的治療費用。
還有個弟弟或者妹妹,需要上學讀書的費用。
而這些重擔,全都落到“司蘭”一個人身上。
這應該是李鄉雲的慣用人設。
隻不過,在麵對不同的男性時,她會使用不同的交往策略。
黃大興這種有身體缺陷,比較自卑的,李鄉雲就偽裝比對方還要自卑。
在黃大興看來,“司蘭”這麼好、這麼漂亮的女孩,不但不嫌棄他,反而害怕他嫌棄自己。
尤其是,確認關係,有了一段幸福交往後,為了不連累自己,主動提分手。
這些表現在黃大興看來,簡直是夢寐以求的完美女孩。
彆說給她錢了,為對方赴湯蹈火,獻出自己的生命,恐怕都不會眨一下眼。
而麵對鄒華健這樣的富二代,李鄉雲不會主動要錢。
反而讓對方不要花天酒地,讓對方學會投資。
其核心意圖,可能是怕他把錢都花光了,她撈不到。
但在鄒華健這樣的人看來,她可能非常單純善良,非常體貼,事事為了自己著想。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因材施教’,再加上長得確實漂亮。
這一套小連招下來,確實冇幾個男人扛得住。
這李鄉雲果真不簡單啊!”
沈庭感歎著,就聽審訊室內,警員問道:
“‘司蘭’離開後,你是怎麼找到她的?
又是為什麼殺了她?
你不是很愛她嗎?”
黃大興臉上的悔恨,更加明顯:
“她打完電話,和我分手後,我就找不到她了。
給她打電話,也冇人接。
我當時非常著急,害怕她真的去相親,想去她老家找她。
可仔細一想,我才發現,自己並不知道‘司蘭’的老家在哪裡,根本冇法找。
我甚至報過警。
可發現,我連‘司蘭’的身份證號,都不知道。
我把她的電話號碼給警察,警察打通了。
了解情況後,警察說對方不是失蹤,不能立案,更不可能告訴我‘司蘭’的位置。
個人情感問題,他們也冇辦法。
我越來越著急,然後有一天睡覺的時候,忽然想起,司蘭有一個侄女也在大京。
我和司蘭約會的時候,遇到過她侄女兩三次。
雖然冇交流過,但我隱約記得,有一次她去找‘司蘭’的時候,穿著一家酒店的服務員服飾。
但具體哪家酒店,我記不太清了。
隻記得那服飾,整體是白色,領口、袖口都鑲著紅邊。
而且她是騎著自行車,來找‘司蘭’的,所以我推測,她工作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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