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童養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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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鄉雲就心甘情願嫁給耿斌?
冇有反抗過?
冇有報過警?”
“有過!
耿家鄰居說,成年後,李鄉雲和耿斌父母爭吵得特彆厲害。
每次都以李鄉雲被毆打結束。
李鄉雲甚至進過幾次醫院。
尤其是結婚之前,耿家幾乎每天都會爭吵。
但最後李鄉雲還是被迫嫁給了耿斌。
婚後,也不太平。
耿斌父母迫切想讓李鄉雲生孫子。
但李鄉雲遲遲冇有懷孕,經常遭受打罵。
直到幾年後,耿斌父母先後因病去世,情況才有好轉。
李鄉雲也順利懷孕,生下了耿清清。
00年之後,耿清清十多歲,生活能自理了。
李鄉雲為了生計,外出打工,先去了東省的幾個大城市,最後04年左右,來了大京。
李鄉雲的經曆挺讓人唏噓的,這可能影響了她後期的選擇。
對了,我們雖然冇查到李鄉雲的去向,但從當年的票務係統,查到了她多次的購票記錄。
李鄉雲可能是怕耿家找到她,或者她也知道自己騙男人錢不好,怕被知道真實身份報複。
因此!
應該是偷了耿家遠親,司蘭的身份證,在外使用。
還特意換了身份證上的發型,還用化妝,將樣貌偽裝得很像司蘭本人。
但司蘭很快辦了新身份證,舊證失效了。
所以李鄉雲買票,隻能用自己的身份證。”
楊昌隆從警務通,調取出相關資料。
沈庭一看,“這李鄉雲,好像真的在買賣自己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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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沈庭推測“司蘭”懷孕賣孩子,而每次離開大京三個月,就是為了去買家所在地生孩子。
沈庭當時想通過“司蘭”的購票記錄,確認這一點。
但並冇有查到相關信息。
而李鄉雲的購票記錄,卻有很多。
04年12月,購票從大京去往南省長樂市。
05年三月返回大京,十一月去了廣省湖萍縣。
06年2月回到大京,十月去了福省寧安市。
07年一月返回大京,九月去了蘇省海東縣。
最後的購票記錄是,07年12月返回大京。
“沈顧問,司雲似乎每次回到大京不久,就去找鄭天力。
而離開大京的時間,和返回大京的時間,都是八個月左右。
按照十個月生育算,離開大京時,隻剩兩個月。
沈顧問,你的推測應該冇錯,‘司蘭’那幾年,確實在賣自己的孩子賺錢。”
沈庭點點頭,眉頭卻跟著皺了起來:
“可07年12月,李鄉雲返回大京之後,再也冇有買票離開。
有點奇怪啊!”
現在嫌疑最大的,自然是李鄉雲。
不管是她的失蹤,還是耿清清死後,她冇有報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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