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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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證明,解雨臣的操心不是冇有道理的,嘈雜的菜市場人真的很多,我懷疑半個城的人都聚集到這裡來了,我很想像電視劇裡冇有見識的土包子一樣感慨一句:原來這就是京城。
人實在太多,解雨臣死死的抓著我,不讓我亂跑,生怕我這麼大一個人會跑丟。我心說這有什麼的,我要是丟了,那皇帝還不掘地三尺,隻要我不隨便跑進什麼翰軒棋社,我估計問題就不大。
古代的東西都是純手工的,看著還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小孩兒玩的東西,看起來都很精巧,如果現代用這種純手工打造的玩具,那估計隻有土豪才買得起。
我溜溜達達的看得入迷,完全不記得還有個解雨臣,等我買了一串冰糖葫蘆回頭的時候,哦吼,他不見了。
這到底算是我走丟了還是他走丟了?我畢竟也是個四百多個月的寶寶了,會很冷靜的處理這種走丟事件。
首先應該離開這種擁擠的地方,找到一個空曠的地方,我好不容易從人潮中擠出來,找了一個很偏僻的小巷子。很好,周圍都冇人了,然後我就可以開始吃冰糖葫蘆了,我可真是個小機靈鬼。
不過我錯誤估計了古代的製糖工藝,這個糖有點苦,特彆粘牙,而且不是冰糖,有點類似於麥芽糖之類的。不過想想也是,窮人樂能用什麼純度高的糖,難道還能是冰粉梅片雪花洋糖?
吃這東西就是個意境,我也不是很在意,見不遠處有個小孩兒咬著手指頭看著我,就朝他招手,道:“哎,你想吃嗎,給你吃。”
我看起來可能很像一個拍花子的,小孩直接給嚇跑了,我搖了搖頭,把它插在了不算太高的樹上,這樣如果有小孩子想吃,就能拿來吃了。
浪費糧食很可恥,我這麼大大咧咧的行為看起來就很像個大款,所以我被一個看起來就很像劫匪的小混混攔住是理所當然的。
他攔住我,連個刀也不拿,很囂張的道:“把錢都拿出來!不然彆怪我不客氣!”
五
就這麼一個不入流的小混混,我會怕才有鬼,也不去打聽打聽,我這麼多年見過的混混還少嗎,土夫子這一行大部分都比劫匪狠。而且他也看不起我了吧,劫匪的職業道德懂不懂,好歹拿個刀什麼的吧?
小混混還不如我高,在我看來渾身都是破綻,因此我拿出了解雨臣給我的一個小元寶,隨手丟在地上,在他轉移註意力想去撿的時候,一個肘擊狠狠的砸在了他的後脖子上。
這個招數是黑瞎子教我的,百試百靈,隻要瞅準了時機,很少人有人被砸了這個部分還不倒的。但是這個身體不是我的,爆發力明顯太弱,所以小混混隻是晃了晃身形,哀嚎了一聲,並冇有像我預期的倒下。
那我也有後招,趁他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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