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50章本殿認為,該殺
第一卷第50章本殿認為,該殺(第2/3頁)
條律令,是用來保護好孩子的。”
“不是給壞種準備的護身符!”
曹文直眼前一亮,重重點頭。
“殿下所言極是。”
“若有人七八歲時殺人,十三歲時殺人,等到十四歲便洗心革麵了?”
“他隻會覺得,無論自己做什麼,朝廷都不能罰他。”
沈義磊走到書案旁,提筆寫下判詞。
“律法寬待年幼之人,是朝廷施恩。”
“可周茂屢次傷人,父母每次都用銀子平事,已經讓他把朝廷的寬待當成了縱容。”
“若再無罪釋放,陳家寒心,青禾縣的百姓也會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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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會有其他惡童爭相效仿。”
先前提到舊例的周姓官員猶豫片刻。
“但是如果判死刑的話,先帝的舊例又怎麼解釋呢?”
“舊例錯了,就不能再錯第二次。”
陸淵對馬元慶說道:“馬大人,本殿再問你一件事情。如果有人知道小孩子殺人可以不被追究責任的話,就會用金錢收買孩子,讓他們去做放火、投毒、刺殺大臣的事情。”
“事情辦完之後,幕後的人就把責任全部推到孩子身上,你怎麼解決?”
馬元慶嘴唇動了動,說道:“可以追查幕後主使。”
“查不到呢?”
“這……”
“小孩子說他是喜歡玩,但是主使的人已經把證據給毀掉了。你還想用祖宗留下的規矩來讓他無罪嗎?”
馬元慶低下頭去看卷宗,冇有答話。
陸淵又問:“壞人用免罪律令來謀取利益、傷害他人,而遵守律法的好人又該如何呢?”
“他們的妻子兒女都被殺了,難道隻能怪自己年紀太大,冇有資格免罪嗎?”
曹文直轉過身來對馬元慶說:“馬大人,你不是想要維護朝廷的仁政嗎?仁慈對待凶徒,殘忍對待死者的家眷,這是哪門子的狗屁仁德?”
馬元慶沉默了一會兒之後,才拱手。
“下官冇有什麼可以辯解的了。”
陸淵把判詞推到了沈義磊的麵前。
“這件事就這樣定了。”
“刑部重新擬定了奏折,把周茂以前所犯的傷人罪行以及這次殺人事件的原因和經過都寫了出來。”
“能隻寫一句話來表示殺人償命,也不能給地方官員濫殺無辜的機會。”
“必須證明這個人明知傷人害命的結果,仍然故意犯罪。”
沈義磊落筆記錄。
“臣明白。”
“明天早朝之前,臣就把奏折送到上官手裡,交由陛下禦批。”
陸淵點頭,“本殿也會進宮,親自向父皇說明。”
“往後再遇到類似案件,不能隻看年齡,還要看動機、手段、後果與是否屢次犯案。”
“過失傷人和故意殺人,必須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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