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電視劇裡的情節發生了
第16章電視劇裡的情節發生了(第3/3頁)
前攤著記錄本。旁邊坐著一個年輕警員,負責記錄。
“韓牧同誌,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現就你在執法過程中涉嫌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你有權陳述和申辯,但應當如實回答問題。你聽明白了嗎?”
“明白。”韓牧的語氣很平淡。
“昨晚十九時左右,你是否去過江山會所?”
“去過。”
“你去江山會所的目的是什麼?”
“調查取證。宋鈺是高江韋的情婦,她手上很可能掌握著高江韋的犯罪證據。”
第16章電視劇裡的情節發生了(第3/3頁)
前攤著記錄本。旁邊坐著一個年輕警員,負責記錄。
“韓牧同誌,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現就你在執法過程中涉嫌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你有權陳述和申辯,但應當如實回答問題。你聽明白了嗎?”
“明白。”韓牧的語氣很平淡。
“昨晚十九時左右,你是否去過江山會所?”
“去過。”
“你去江山會所的目的是什麼?”
“調查取證。宋鈺是高江韋的情婦,她手上很可能掌握著高江韋的犯罪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