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定新江規,引領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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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推舉,獨立審案。若發現徇私,一經查實,主審者終身不得參議。”
底下安靜了幾息。
一個老執事皺眉:“可有些懲罰太重。比如一個弟子一時衝動傷人,難道一輩子翻不了身?”
“所以不設終身禁令。”陳長安寫下第三條:**贖功製**。“違規者可通過護村、救災、修路等方式抵過。輕罪贖一月,重罪贖三季。表現良好,經公議會複核,可恢複資格。”
“這……”老執事摸著胡子,“倒是有回頭路。”
“江湖不是刑場。”陳長安放下筆,“我們立規,不是為了殺威風,是為了讓人知道底線在哪,也知道改過有機會。”
堂內氣氛鬆了些。
一個年輕弟子突然舉手:“那小事呢?比如兩個武者爭個攤位、搶個藥材,也得上報公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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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陳長安說,“各地設地方法理團,由本地德高望重者與兩派以上代表組成,調停小額紛爭。不服者,才可上提公議會。”
他繼續寫:
-**禁止以勢壓人兼並弱門,資源爭奪須經公議會仲裁**;
-**嚴禁武者向百姓收保護費、強征勞役、私設關卡**;
-**重大衝突須提前七日公告,允許旁聽質詢,禁用暗殺、毒蠱、截道等陰私手段**。
一條條寫下來,紙麵漸滿。
弟子們湊近看,有的低聲念,有的拿筆抄錄。有人皺眉,有人點頭,還有人忽然笑出聲:“這條好!以後誰敢說我山河社霸道,我就把這條拍他臉上——我們自己先禁了!”
陳長安也笑了下,冇接話,隻是將整頁紙推開,讓所有人都能看清。
“這就是《江湖共治約法三章》初稿。”他說,“你們看,有冇有漏的?有冇有偏的?現在提,還來得及改。”
堂內頓時熱鬨起來。
“該加一條——禁止冒充公議會成員招搖撞騙!”
“還有,行止錄得定期公示,不能藏在密室裡!”
“對!得分等級,比如‘劣跡昭著’‘待察’‘清白’,讓人一眼看得明白!”
陳長安聽著,一條條記下,改了三處措辭,又補了一條:“**行止錄每季更新,張貼於各大城門、茶肆、鏢局,人人可查。**”
改完最後一筆,他吹了吹墨跡,將紙張舉起。
“現在,誰同意這版約法,請起身。”
話音落下,第一個站起來的是那個曾問“誰來定是非”的少年。
接著是北嶺少年,是老執事,是一個個白天守崖、夜裡巡山的普通弟子。他們一個個站起,站得筆直,冇有喧嘩,也冇有鼓掌,隻是站著,像一片慢慢升起的林。
陳長安看著他們,將紙緩緩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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