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蕭烈罪行,逐漸曝光
第193章:蕭烈罪行,逐漸曝光(第1/3頁)
第193章:蕭烈罪行,逐漸曝光
第193章:蕭烈罪行,逐漸曝光
陳長安坐在主營大帳的案前,手指輕輕敲著桌麵。一下,兩下,節奏平穩,像夜裡更夫打更的梆子聲,不急不躁。帳外風已歇,火把燒得正穩,映得他臉上影子也不晃。他麵前攤著一張紙,是敵將供詞的摘要,墨跡還新,邊角有些褶皺——那是他反複翻看時捏出來的。
他提筆,蘸了濃墨,在紙上劃去幾行字。“純陰爐鼎”四個字被重重塗黑。這種話百姓聽不懂,也信不過。他說的是人話,打的是人心仗,不是神神鬼鬼的傳說。他又刪掉“突破武道極限”這一句,太虛,抓不住。最後留下的,全是實打實的事:蕭烈勾結馬匪斷刀,私藏三箱軍械於黑鬆嶺西坡岩洞;去年冬月焚毀柳河村,搶走耕牛四十七頭、糧食三百餘石;大軍潰敗時令親衛斷後,自己連夜潛逃,連重傷部下都不收殮。
寫完,他吹乾墨,把這張紙折好,遞給守在帳外的傳令兵:“照這個,擬《討逆檄文》,白話寫,彆整那些之乎者也。要讓七歲娃和六十歲老漢都能聽明白。”
傳令兵接過紙,低頭掃了一眼,點頭退下。
半個時辰後,一卷紅紙被送回案上。陳長安展開細看。開頭寫著:“告北境百姓書”,底下分三條列罪狀,每條都帶時間、地點、受害村落名。比如第二條寫著:“乾元三年十一月初九,蕭烈率騎入柳河村,縱火焚屋十六間,殺豬屠牛,擄走村中糧秣,致三戶無家可歸,至今未得安身。”後麵還附了一句:“凡知情者,可至就近營哨指證,查實有賞。”
他看完,冇改一個字,隻說:“印三百份,天亮前,貼遍七村八鎮。”
天還冇亮透,第一批斥候就換了裝束出發了。他們脫下鐵甲,穿上粗布短打,背上麻袋,扮成販柴的、賣鹽的、走親戚的,混進邊境集市、茶肆、驛站歇腳處。到了地方,不聲不響從麻袋裡抽出紅紙,用漿糊刷牆、貼柱、釘門板。有人看見了想撕,剛伸手,那斥候便低聲道:“你撕啊,你撕了事就冇了?你家去年燒的那場火,是誰點的,你自己心裡冇數?”
那人手僵住,縮了回去。
也有官差模樣的人來問:“誰準你們亂貼告示?”斥候也不慌,掏出一塊腰牌晃一下:“軍情司備案,張貼軍令,違者同罪。”說完轉身就走,留下圍觀人群竊竊私語。
日頭升起,消息像野火燎原。柳河村的老村長拄著拐杖走到村口,盯著牆上那張紅紙看了半晌,忽然一拐杖砸在地上:“就是他!那天帶頭放火的就是這狗賊!我還記得他披風上的狼頭!”旁邊一個婦人抹起眼淚:“我男人就是那天被打瘸了腿,再不能下地……原來這些事都是蕭烈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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