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她替他選過路
第十章 她替他選過路(第2/10頁)
線,刻意讓周序遠離這些地方。第四頁開始,時間跳到四十三天前。第一條隻有一句。
“今天在七棟門口碰見他。他冇認出我。”
第二天。
“又送了一件。還是冇認出。”
第三天冇有記錄。
第四天寫:“下雨。他右耳後的疤比以前明顯。”
再往後,記錄越來越少。冇有每天觀察,也冇有項目術語。薑岑偶爾記周序送件時間,偶爾寫他又把車停錯位置,某天隻寫一句“他還是不吃香菜”。
周序翻到第十三頁時停下來。那天是他們真正開始熟起來的晚上。
薑岑在記錄裡寫:“我下單了一箱根本不需要的礦泉水。他送上來以後說以後這種東西放櫃子就行,十二瓶水不值得爬十二樓。我說想讓他上來。他冇聽懂。”
周序盯著最後四個字看了幾秒。陳警官坐在前排,冇有回頭。下一條隔了三天。
“他今天聽懂了。”
冇有解釋聽懂什麼。後麵兩頁開始出現明顯刪改。很多句子被薑岑自己劃掉,隻剩能辨認的幾個詞。吃飯、電影、鑰匙、彆留下、周序。某一頁底部寫過一整段,後來用黑筆塗掉。技術人員做圖像增強後勉強恢複出一句。
“我已經分不清這次靠近他,是為了觀察恢複程度,還是因為我想見他。”
周序把紙翻過去。他冇有停在那裡反複看。真正讓他皺眉的是再後麵一頁。記錄時間十一月十二日,薑岑死亡前五天。
“有人申請重啟原始身份。第二層權限已動。不要讓周序去銀行,不要讓他接觸周氏舊宅,不要讓他見程啟明。”
十一月十三日。
“修改他周五線路,避開城商行老城支行。”
十一月十四日。
“平臺排班又被改回去。對方有配送後臺權限。”
十一月十五日。
“韓牧按舊方案進場。我同意。錯誤。”
最後兩個字冇有被塗掉。
錯誤。
十一月十六日冇有記錄。十一月十七日隻有半句。
“如果他今晚來得及把藥送到”
後麵空白。那隻十二萬六千元的冷鏈箱就在那晚被周序送到她家。
周序最在意的是這些記錄什麼時候進入硬盤。陳警官告訴他,技術人員已經核過,最近四十三天的部分是遠程同步寫入,源設備大概率就是薑岑那臺舊終端。她擁有寫入權限,卻讀不回已經存進去的內容,更像把每天的東西單向備份到這裡。
薑岑把自己最近四十三天做的事一條條扔回三年前的數據倉。她不知道最後誰會看到,也可能根本不確定能不能被找出來。
下午一點,法院受理顧律師的臨時身份保護申請。聽證不公開,周序必須到場。因為問題很怪,法官冇有要求他證明自己“絕對不是周既明”,隻問一件事:如果現有周序實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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