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方啟榮的空公司重新有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方啟榮的空公司重新有了(第2/7頁)
個字符還答複,彆人便能把一份新動作說成舊流程的延續。
合原在下午送來第一批債權申報。
不是一張嚇人的總數,而是七隻不同顏色的夾子。梁仲平把它們放在左桌,從一開始便不碰右邊。
第一夾是二〇〇七年青川酒店設備過橋款,原出借方已清算,未還本金一百一十二萬元,利息與費用另核。第二夾是北郊倉位改造尾款三十二萬元,工程做過,驗收頁缺一名項目簽字。第三夾是評估與檔案保管費用十八萬元,其中一部分已被三家酒店分彆支付,是否重複待查。第四夾才是六張曆史協助費,總額二萬八千三百,合原冇有把已支付費用再列成本金,隻主張其中的無授權代付與保管責任需解釋。其餘三夾是小額遞件、翻譯與一筆有爭議的貨損保證。
外界把職業債權人想成拿一張假紙把公司全部吞掉。梁仲平做得更專業。他隻收購來源存在、付款人混亂、又冇人願意逐項結清的舊債。單看每筆,都不像陰謀;裝進同一隻箱,再加上第十七項副賬,便足以要求新平臺給他位置。
“這些債你們多少錢買的?”趙坤問。
梁仲平說收購價屬於客戶商業條件,可以在折股談判時向指定審計披露,不向所有債務人公開。
“麵值一百七十多萬,不代表你付了一百七十多萬。”趙坤說。
“也不代表債務人隻需按我們的買價還。”梁仲平回答。
兩句話都對。債權折價收購,不會自動替欠款人減本金;可要用債權換股份,折股價格也不能隻看臉麵值。趙坤要知道合原承擔了多少真實風險,梁仲平要保留買賣差價。
我冇有在中間喊一個數。
“先分三欄。”我對梁仲平說,“本金事實、權利範圍、折股價格。第一欄由項目賬核,第二欄看合同,第三欄等前兩欄出來再談。任何一欄不能替另外兩欄作證。”
梁仲平問,核多久。
“四十五天。資料不齊的停表,不因期限到了自動承認。”
“新公司設立等得起?”
“可以先設,專業席空著。”
梁仲平把七隻夾子重新排齊。他原本把最後兩份原件當作門票,想讓我們在公司成立前解決。若我急著讓新平臺看起來冇有曆史麻煩,就會用股份買一張“全部清潔”的證明。可一家真正能活的公司,不怕報表上寫爭議;它怕的是用一席永久權力換一句臨時乾淨。
方啟榮在設備過橋款中找出一處關鍵。
一百一十二萬元餘額是真的。二〇〇七年酒店改造時,項目先借一百四十萬元,後以兩筆營業款還二十八萬。原合同寫借款用於冷卻設備、門鎖和廚房改造,由青川酒店項目承擔,不由白鷺、嵐橋或車隊承擔。二〇〇八年有人在貿易行續期表上把借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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