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副賬裡冇有一棟完整酒店
第九十三章 副賬裡冇有一棟完整酒店(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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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二十五萬元三個月委托改成二十八萬,增加十九處更新與權限分層;利益衝突、不代表買方、所有接觸登記不變。顧問可賺整理的錢,不能以免費保管換未來控製。趙坤願承擔一半,我方管理與相關項目按受益分另一半,不從員工保護賬戶拿。
魏東寧仍冇有簽。他要求先確認八月十七日申請人的保密義務不會因受聘自動解除。我們同意由中立會計核是否與三家酒店買方、股東或b.l.席位利益衝突,若有衝突,在有權範圍披露;不強迫公開無關身份。
會計事務所定十二月二十三日出衝突核驗結果。
那一天也正是顧北山第三名見證代表到瀾城的日子。兩條線會在同一處中立賬房接上:一邊是資產顧問手裡的完整目錄,一邊是顧北山遮住的最早一行。
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三家酒店先收到各自更正後的目錄。
青川酒店信封從四十二項變成四十五項,兩輛innova出資、員工獎勵與個人用車分攤分彆單列;嵐橋從三十七變四十項,已結欠薪不再計負債;車站酒店增加五項本店客源。總項數增加,估值反而下降。完整不是頁少,是不能把不同性質壓成一行。
酒店經理把目錄放到各自檔案室,冇有送白鷺內櫃。管理公司隻收索引號和公開經營影響。三家員工申請查自己記錄,由本店人事和員工代表處理,不需來找我。
一名嵐橋老清潔員看完自己頁,發現欠薪結清日期早一天。錢確實在後一日到手,賬卻按銀行出賬日寫前一日。她要求改。會計覺得一天不影響估值,岑嬸仍讓兩日期並列:公司出賬日、員工收到日。對現金模型隻差零,對一個等過四十六天的人,差的是哪天真正拿到。
趙坤聽到後說,若每項都這樣改,二十八萬顧問費會變五十萬。我回答可以按工作量增減,但不能因頁小便說人的時間不重要。也不能把所有記憶都當事實;員工收到日有簽領和銀行記錄,才改。
下午,中立會計給出八月申請衝突核驗。
申請人不是一名叫白立的人,也不是灰襯衫男人。它是一項由三名曆史權利代表共同發起的保全,其中兩名授權通過正規律師,一名通過b.l.舊窗口遞送。前兩名隻要求原件在我死亡後不被趙坤或管理公司單方拿走;第三份授權附方啟榮付款證明和阮文山舊簽名,範圍被擴大成可安排資產整理。
魏東寧機構接到三份放在一起,以為共同目的相同,冇有把第三份擴大條款單獨回撥前兩名。八月十七日轉原件有前兩名的保全依據,拿副賬談控製主要來自第三名。三方不是一個幕後組織。
中立會計依法隻向我們披露與自己權益有關的結果:兩名正常保全代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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