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白敏記得一個從不看價的人
第七十九章 白敏記得一個從不看價的人(第5/7頁)
青川派一名見過來客的人在公共櫃臺等。若對方不來,租格照常;若來,鋪主也不會替我們關門。
十月十三日離當時還有三天。
這三天裡,我可以回瀾城查舊酒店,也可以留在河內等一張未必有人取的信。黎**張分開:原件已經安全回程,舊酒店線索由周萍和紅姨先封櫃、不擅自開;我留河內,因為照片裡的活人隻有這裡出現過。盛勇檢查複印鋪兩側道路,冇有布置人堵巷,隻記錄公共出口。白敏仍是唯一近距離見過兩次來客的人。
我們冇有把鋪主變成誘餌,也冇有在木格裡放東西。第四格保持原樣,十三日下午要出現的若隻是普通快遞,也按普通快遞處理。等人並不等於有權抓人。
等待的三天冇有空著。
十月十一日上午,瀾城收到兩份原件。專人件先到,影像光盤前一晚已由另一條路線簽收。周萍、紅姨和外部賬房在白鷺內櫃前核封,河內實時用座機聽見每一項:箱號、袋封、十六頁與十一頁、缺附件三、背麵淺色回執痕。兩路材料一致,周萍才把總索引改成十一份。
她冇有把找到原件寫成“問題解決”。舊港酒店文件後標“附件三未回”,北一確認後標“海貨回程未核”。紙回來了,責任鏈仍有洞。若隻向外宣布又找回兩份,聽的人會以為十七份隻是藏在幾個箱子裡,翻完便乾淨;真正難的是每份文件都曾合法生效,也曾被不同的人用作不同解釋。
紅姨當天去舊港酒店看第五層。她冇有開櫃,隻確認兩隻臨時文件櫃中,一隻在二〇〇六年改作布草耗材櫃,另一隻已從原位置移走。樓層維修圖顯示,第二隻櫃在二〇〇七年移入廢用客房,後來冇有報廢簽收。紅姨在房門貼雙方封條,通知酒店項目公司十月十五日共同盤點。酒店仍照常住客,不因一隻舊櫃封掉整層。
海貨貿易行的地址更麻煩。周萍查到它二〇〇四年至今換過三次門牌,第一處是碼頭旁賬房,第二處並入倉儲公司的舊結算室,第三處在城東一棟小樓。方啟榮曾經掌握過回程簽收,解除職務後仍在調查,不能讓他單獨帶路。黎真讓白鷺隻封存現有租約和鑰匙記錄,等我回去再查。
兩條瀾城線已經有人接住,我留在河內便不是把全城晾在身後。
當天下午,租車行司機同意到東衡事務所作一份行程確認。他隻負責開車,冇有聽委托內容。八月十八日,白立與灰帽人從東衡上車,先到複印鋪,再去吳程倉;白立一路打電話,灰帽人坐後排看一隻牛皮本。二十七日隻有灰帽人,路線相同。兩次來人都按公司包車結算,冇有私下給司機錢,也冇有要求繞開登記。
司機記得灰帽人會用當地話報路,口音並不特彆,但遇到辦事點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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