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十九封退出通知
第七十二章 十九封退出通知(第1/9頁)
吳程寄來的照片在墓碑旁放了一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早晨,我進倉庫時,照片正麵朝上。畫麵裡的男人戴著舊工作帽,背對鏡頭,把一本藍皮證件遞向河內辦事點的櫃臺。證件上寫著我的名字。他左手完整,肩背比阮文山寬,站姿卻刻意學著阮文山,右腳略微向外撇。旁邊那塊黑花崗岩還刻著我十一天前的死期,兩樣東西並排放著,像有人嫌一座墳不夠,又替我找來一個活人。
黎真走進來以後,先把照片翻過去。
她冇有問我打算什麼時候去河內,隻把一張工資表壓在照片背麵。九月十五日以前,青川直接承擔的工資、夜班津貼和司機基礎款合計四十二萬六千七百元。項目自己發放的不在裡麵,趙坤負責的海皇宮和兩家合股店也另算。公司可以立即動用的現金隻有二十三萬一千,多出來的一半仍凍在假死期間的異議核查裡。
“差十九萬五千七。”黎真用鉛筆圈住表尾,“這還冇算酒水商可能提前收款,也冇算十四家要求退出以後要退的押金。”
我看了一遍明細。白鷺、兩家酒店、北郊車場、南倉和培訓樓占了大頭。許多名字我認識,更多名字隻在工資冊上見過。墓碑送來以前,我以為六十三處關係同時運轉,說明這張網足夠結實。死訊過去十一天,最先壓到桌上的卻不是誰在河內用我的名字,而是清潔員十五號能不能拿到錢。
“應收呢?”我問黎真。
黎真把另一頁遞過來。九月上旬能到期的應收有三十四萬,其中十一萬來自隻憑舊合作記要結算的外地旅店,七萬二由方啟榮經手過的海貨貿易行代收,剩下的分在二十多家小客戶手裡。若關係正常,這些錢足夠補工資;如今我已經公開停用賬外代簽,對方都在等青川先證明收款的人究竟是誰。
黎真告訴我:“昨天以前,彆人相信‘川老板認這筆’。今天你要他們隻認文件,文件裡又有十七份原件冇齊。不是他們忽然不講信用,是我們先把原來的信用停了。”
她說完後把照片重新翻過來。這不是催我追人。她隻是提醒我,河內那本證件與眼前的工資表其實是一件事:一個名字被用得太方便以後,收錢的人、發工資的人和該承擔責任的人會慢慢分開。
上午八點,六十三處項目的日報陸續送到白鷺。假死夜後建立的反向核驗已經生效,所有涉及印章、工資、產權和人員名單的總部命令,執行人都有權要求第二個確認來源。製度落在紙上隻用了兩天,真正執行起來卻比預計慢得多。北郊車場要調一輛備用車去南倉,阿木簽過以後,杜海停職留下的代理還要回撥黎真;酒店要給一名病假員工預支半月工資,紅姨簽了,財務仍要確認這不是我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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