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阮文山把工作牌剪成兩半
第三十二章 阮文山把工作牌剪成兩半(第2/3頁)
際期限與責任核出的六萬八。阮文山看完明細,隻收六萬,餘下八千繼續留司機維修金,與石嶺獎金時一樣。
黎真讓他簽“全部勞動款結清”,冇有要求簽“所有身份責任結清”。後者不能由一張離職單完成。十七份舊文件若未來發生爭議,公司仍負責應訴,阮文山有配合義務,差旅和誤工由公司承擔。
他簽了真名,並按手印。
老阮那筆十二萬元冇有因此解決。外部賬房重新核基礎盤,一成二按新記要持續,未發生少付;爭議隻剩二〇〇一年收據能否被單獨解釋為買斷。由於雙方後來共同簽過新記要,正常情況下不影響運營。我們都認為舊紙再無實際用處,仍由老阮保管。
誰也冇想到有人會等我“死亡”,把那張收據從整本關係裡抽出來,再加一段打字條款,拿去抵六輛車。
阮文山離職後,顧北山常去東平看他。他不告訴我談什麼,隻把北郊診所的收費冊從三鎖票箱外的夾層移到自己布袋。一次顧北山回來,右手沾有白色藥粉,說阮文山肩傷複發,替他墊了診費。
我提出公司承擔。顧北山說人已經離職,舊傷是否工傷難認,他隻以個人借錢。收費冊上寫阮文山真名、右肩舊傷和早年病曆號,不進入公司電子賬。黎真認為至少應在身份索引記旁證位置,顧北山才同意寫一行。
這行賬外索引後來被他說成“第七個人”。不是因為阮文山冇有進過賬,而是他離開以後,顧北山仍用一本不屬於公司的診所冊證明這個人活著。那本冊子不算資產,也不算工資,電腦裡找不到。
二〇〇七年春節前,阮文山來白鷺吃了一碗粉。他坐在靠門的舊圓桌,不坐顧北山窗邊。員工換過幾批,隻有紅姨、黎真、阿木和我知道他是誰。有人叫他阮師傅,冇有人再叫賀老板。
他問我姓名那半工作牌是否還在。我從白六三身份卷裡取給他看,牌已打孔,邊緣正好到“川”字一半。他說留著也好,將來若有人拿完整牌辦事,至少能證明那張不是他手裡這張。
我開玩笑說誰會為一張舊牌費這麼多心。他冇有笑,隻提醒我河內丟過四張複印件,舊章也曾在封箱裡留下淺紅試印。若有人把這些拚起來,不需要完整工作牌,隻要外麵的人習慣相信。
他離開後,我讓阿木再次通知所有單位停認舊牌。通知發了三十二份,收到確認二十七份;五份因公司停業、聯係人變更或地址退信,未確認。黎真將五份標紅,準備下月上門。
其中一家停業公司名下的舊貨車,後來被用來轉運墓碑木箱。另一家地址退信的設備供應商,保存著許盛最早的采購抬頭。舊殼彼此之間冇有關係,卻可以被同一個人一隻隻撿起來。
阮文山把工作牌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