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花開兩季
第72章花開兩季(第2/4頁)
,“當年推斷的死亡時間是秋季!九到十一月!失蹤人口排查,全按秋季前後半年篩的!”
“當年為什麼定秋季?”
“坑裡……”李揚手指飛快地劃過記錄,“屍骸間隙發現了乾枯的柿樹落葉,果園裡就有柿樹,當年據此推斷埋屍時坑內混入當季落葉,定了秋天。”
“落葉。”溫則鳴看著白板,緩緩搖頭,“柿樹的落葉,秋天落下來,可以在地麵上、腐殖層裡躺大半年不爛。春天挖坑,把去年的落葉翻進去,太正常了。”
“落葉隻能證明‘坑裡有秋天的葉子’,不能證明‘坑是秋天挖的’。”
“可花粉不一樣。梨花統共就開那麼十來天,油菜花也就一個來月。衣物上沾了它們,人就一定在那個花期裡,躺在過它們旁邊。”
“當年的排查方向——”溫則鳴拿起筆,在白板上“秋季”兩個字上畫了一個叉。
“從第一天起,就錯了半年。”
掛了實驗室的電話,周正堂盯著白板上那兩行字,忽然感慨了一句:“乾了一輩子,頭一回見著拿花當證人的。”
“這個證人還有一樣好處。”溫則鳴把時間軸畫上白板。
“人會忘,會怕,會改口。它不會。”
“八年前它指著哪兒,今天翻出來,還指著哪兒。”
周正堂“嘿”了一聲。
“照你這麼說,那不成鐘表了。”
“差不多。”
方向一變,路就好走了。
八年前春季、青龍山周邊三縣,失蹤人口重新過篩。條件:一男一女,可能相識,年齡與骨骼推斷相符——男性三十至四十歲,女性二十五至三十五歲。
篩查結果第二天出來:符合條件的組合,四對。
其中一對,讓整個攻堅隊的呼吸都停了半拍。
八年前四月初,鄰縣安平縣報的失蹤:曹衛東,三十四歲,貨運司機;同案報失蹤的,是同村的趙春梅,二十九歲,已婚——她的丈夫,當年報案時對民警說,懷疑妻子“跟曹衛東跑了”。
兩個人,一輛貨車,從此人間蒸發。當年按“私奔”處理,登了失蹤,冇立刑案。
“私奔。”鄭海峰從牙縫裡擠出這兩個字,“人家‘私奔’到青龍山的土裡,一躺八年。”
采血走訪,是溫則鳴跟著去的。
曹衛東的老母親住在村頭老屋,聽說警察上門,第一句話是:“是不是衛東回來了?”
老人耳背,民警湊在耳邊說了三遍“排查比對”,她似懂非懂,隻是一個勁兒往人手裡塞剛煮的雞蛋。采完血,她拉著女民警的手,說她給兒子留著屋,八年了,被褥每年拆洗一回。
“他要回來,得有個熱乎炕。”
趙春梅的女兒在縣中學讀初二,是班主任陪著來的。小姑娘采血的時候咬著嘴唇,一聲不吭,臨走時忽然回頭,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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