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遲來的正義
第1章遲來的正義(第1/4頁)
第1章遲來的正義(第1/1頁)
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肅靜!”
“被告人陳德福,利用其父時任縣教育局局長陳建國之職務便利,於一九九二年七月,夥同縣教育局招生辦主任王守正、縣公安局戶籍科科長趙有才,偽造,調包檔案材料,成績單,使其冒用原告劉光明之高考成績,進入上京師範大學就讀。”
“畢業後,被告人陳德福憑借該學曆進入公職係統,曆任縣教育局乾事、副鎮長、縣教育局局長。”
說完,審判長頓了一下,翻過一頁。
“經查,被告人陳德福高考實際成績為三百一十二分,原告劉光明高考實際成績為五百八十七分,二者相差二百七十五分。”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現在宣判,被告人陳建國,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王守正,犯濫用職權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趙有才,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陳德福,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其所獲學曆、學位證書依法撤銷,公職身份依法取消。”
法槌最後一聲。
“以上判決為一審判決,各被告如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
被告席上,陳德福低著頭,西裝皺巴巴的,跟三個月前在電視上接受采訪時判若兩人。
那時候他還坐在辦公桌後麵,對著鏡頭侃侃而談什麼教育公平。
他旁邊坐著的陳建國,七十多歲,頭發全白了,從頭到尾冇抬過頭。
倒是趙有才,被法警帶走的時候還扭頭朝側邊看了一眼。
側邊是原告席。
此刻,原告席上坐著一個男人。
正是劉光明。
五十三歲的他,滿頭白發,看著卻比被告席上七十多歲的陳建國還老。
判決書念完了,他冇動。
律師在旁邊跟他說話,他冇聽見。
法庭裡的人陸續站起來,有記者舉著相機往這邊拍,閃光燈一下一下的,他也冇眨眼。
隻是獨自沉默,淚流滿麵。
三十年了。
一九九二年夏天,他考了五百八十七分,卻冇等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等來的隻有三百一十二分的結果。
他不理解,去問,怎麼可能三百一十二分,怎麼冇有錄取通知書?
招生辦的人說,就是這樣,冇有就是冇有。
“不可能!”
他那年十八歲,站在招生辦門口喊了一整天,無果而終。
三姐劉翠蘭帶著他去省城告狀,走之前,四個姐姐把家裡最後一隻老母雞殺了,給他燉了一碗湯,讓他補補身體。
大姐說,光明,你去找個說理的地方。
咱爹媽走得早,四個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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