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死灰複燃(上)
第33章死灰複燃(上)(第6/8頁)
那塊羊肉分食。
楊衍見孩子們吃得開心,他也開心,又想起哈克,也不顧身上有傷,往村外走去,找著王紅說的那棵樹。哈克果然靠著樹乾歇息,模樣頗為悠閒。哈克見著他,忙上前跪地,左手撫心,恭敬道:「參見神子。」
楊衍讓他起身說話,見地上有灰燼跟鳥骨,問道:「你會打獵?」
哈克訕訕笑道:「這是流民的本事。流民不能耕種,冇有財產,除了搶劫就隻能打獵。」
「你犯了什麽事被貶為流民?」楊衍走到樹旁要坐下,看見斑駁老舊的刻痕。那是一把尖匕,跟刀秤交易的圖樣相近,但上頭少了一橫。
「我冇犯事。」哈克搔著頭回答,「我是流民的孩子。」
楊衍很是意外,問道:「流民的孩子?」
原來哈克的父母也是流民。流民習俗,抓到女子後會強迫嫁給流民當中的一員,直到生下孩子。流民中女性稀缺,隻有功勞大本事高的人能分配到妻子。
流民的孩子到了七歲會被刺上六角雪花刺青,這孩子也就成為流民。哈克的父親死在一次貴族圍獵中,母親為了不讓哈克當流民,想要逃走。
楊衍忍不住問:「父母做流民就算了,為什麽要逼孩子當流民?」
哈克回答:「生孩子不就是要增加群落裡的人手?不當流民怎麽呆在流民群落裡?白吃糧食?你不刺青,其他人也不樂意。」
楊衍隻覺得這是流民間互相殘害。
哈克的母親冇能成功逃走,她被迫嫁給其他流民,又生下幾個弟妹,但哈克跟他們失散了。七歲的時候,哈克被紋上刺青,之後就跟著流民部落四處移動。
流民居無定所,在一個地方居住太久就會被貴族圍獵,最喜歡圍獵的當屬阿突列巴都,那是五大巴都中最剽悍的一支。流民喜歡攻擊商隊,尤其是西邊蠻族的交易商隊,那會是大豐收,商隊也會組織武裝抵抗。攻擊小村是最不得已的,因為很可能引來大規模圍獵。如果能擊潰圍獵的貴族,那又是另一種豐收,但這很難。除此之外,流民維生方式便是捕獵。
哈克跟著母親換過幾個流民群,十五歲時,他所屬的流民隊伍在一次跟商隊的衝突中被擊潰,那時他們已很衰弱,人數不滿四十。這是他參與的第一次戰鬥,也就是那次戰鬥讓他跟家人失散。他在草原上流浪大半年才找到又一個收容他的流民部落。他在那部落呆了兩年,部落被其他流民攻擊,這很罕見。流民通常不攻擊其他流民,這會在草原上惡名昭彰。他接連加入幾個小股流民,或被合並或被擊潰,這樣流浪了六七年,最後加入烏恩部落,這是兩年前的事了。
因為逃生經曆太多,哈克有了不體麵的稱號:厄運之子丶善於逃亡的哈克丶草原上的暴風,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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