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鎮撫司與軍宣司?
第三十四章:鎮撫司與軍宣司?(第1/5頁)
如果說“懲誡營”和“督戰隊”,就是張誠給他麾下鎮撫官們準備的大棒,卻也恰如其分,雖然現在隻設了一處懲誡營,但其設立後必然可以威懾全軍。
而督戰隊更是以各營中的主力騎兵充任,雖然是在戰場上才臨時設立的非常規組織,但其不經審判即可處決逃兵的權力,仍然使人望而卻步。
但張誠卻認為僅有這些手段,還遠遠不夠,在他的心中鎮撫官除了發揮震懾之責,更要善於撫慰各營將士的內心情感,使之在戰場上無所畏懼才是獲勝的關鍵。
雖然,現在各鎮撫官手裡還掌控著“考功”之權,憑他們手中的一支筆,寫儘勇毅軍數萬將士之軍功,隻要被他們記錄在案,封賞自然就不會遠了。
所以,他們一麵逼迫各營將士沙場搏命,一麵又如實記功錄功,為戰士們爭取功名與封賞,真的是叫全軍上下又恨又愛。
但永寧伯張誠卻覺得,僅有這些還是不夠,他為了能夠提振勇毅軍上下的軍心士氣,使廣大將士們能夠將心齊聚在一處,擰成一股繩,上下同心,達到其利斷金之能。
他特彆成立了一個新的部門——軍宣司!
軍宣司——顧名思義就是專司宣傳勇毅軍的一個部門,這其實是張誠仿照後世的文工團,而創設出來的一個四不像部門。
他之所以將其定名為“軍宣司”,而不是普普通通的宣傳處,其目的自然就在名字前麵的一個“軍”字上。
張誠發現了一個小竅門,無論他創設什麼樣的機構或部門,隻要在前麵冠上一個“軍”字,便可以繞開地方上那些奸佞小人的誣告。
不論他們怎麼想,張誠隻承認這些部門都是勇毅軍打勝仗所必須,都是為了增強軍心士氣而創設。
至於骨子裡自然又是另一番景象,他們大可以勇毅軍的名義在外行事,就算是插手地方衛司事務也屬正常。
莫說在宣府鎮這等實土衛所地方,就算是將來進入河南,在那兵荒馬亂,朝廷早已喪儘威信之地,還不是同樣為所欲為?
即使將來在大同、山西地方上,做了一些出格之事又能如何?
試問一下,大明如今的這幫子軍頭將帥們的部下,又有哪一個不是兵疲橫行,莫說做了些出格子的事情,就是屠儘一城百姓來填補自己的軍功,又有哪一個不長眼的敢捅破了天去!
其實,就算他們捅破了天又能如何,難道崇禎皇帝還真的敢於將他們擒殺了不成?
若真是那樣,稍有不慎,反倒又逼出一個屠戮天下的混世魔王來,如今闖、曹、獻等流寇就已近於無力剿除。
這要是再來幾股實力強大的流寇,大明江山怕是真的要易主啦!
…………
軍宣司,下設采收、編撰、宣傳各局。
采收,自然就是深入各營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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