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為大將軍身前擋刀
第二十七章:為大將軍身前擋刀(第2/5頁)
回到了“戰功製”上麵,以小隊為單位根據各隊的實際戰鬥表現,進行判定來分發斬獲的敵軍首級。
戰場之上表現不佳的,自己是不分給首級,甚至還是給予一些懲處,而那些表現優異的則多分敵人首級,然後各小隊再以吃大鍋飯的方式平分首級封賞。
其實,張誠自打出鎮宣鎮北路地方後,就開始在自己的軍中如此執行,每次臨戰斬獲的敵人首級,隻是用力向上官和朝廷表功之用。
而在他的軍中則是按照各隊、局、司、部的戰場上的綜合表現,來核定各營各部每戰的功績。
張誠在戰前都會給各部下達明確的軍事任務,並非是像其他將領那樣隻是籠統的下達軍令,所以宣府軍這邊也就能更好地考核各營各部的戰場表現,結合既定任務完成情況來核定功績。
而立功之後的獎賞,除了升職、賞銀、賞田地、賞宅院、免稅、免徭役等等之外,張誠還依著秦朝時的規矩,增加了一些如抵罪、贖罪的賞賜,以及記功折罪的規定。
升職、賞銀、賞田地等等都好說,抵罪便是可以用所獲軍功折抵自己所犯罪過;贖罪就是以自己獲得的軍功幫助自己父母、兄弟、姐妹等等贖罪免罰。
而記功折罪就顯得有些特彆,其意就是將自己的軍功記入名冊,暫時不領封賞,以為今後折抵罪過時使用,比較類似於存錢在銀行的感覺。
這一係列的軍功改革,極大地激發了宣府軍將士想要獲取軍功的熱情,但光靠獎賞激勵終究難以維持長久。
在宣府軍中,與軍功賞相對應的便是處罰製度,張誠對於麾下的要求更是嚴苛,雖然平時不欠軍餉,且吃得也比彆鎮兵馬為好,三日內必有肉,但軍規軍紀也比彆鎮更為嚴格。
正是在張誠一手大方封賞,一手大棒懲罰的製度之下,再加上裝備精良,操練有素,才使他所率領的宣府軍成為了大明第一強軍。
而今,他更發現自己治下的軍民百姓們,都以成為自己麾下一名戰士為榮,甚至哪一戶中有男丁在永寧伯麾下當兵,都是他們炫耀的資本。
不止民間對官兵的看法改變,由最初的鄙視轉換成了如今的仰望,就連宣府軍內的那些英雄也被戰士們所崇拜,成為他們爭相仿效的對象,並暗暗發誓下一次自己也要拚力殺敵,爭一枚勳章回來。
…………
正是看到了勳章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張誠才想起來後世的軍銜製度。
軍銜是軍人的一種榮譽,軍銜製是以軍官的職務、資曆、貢獻、才能等綜合因素作為評定標準,並依此來決定將官們的軍銜晉升。
同時,軍銜製度也能夠進一步理順軍官的編配關係,還能極大地增強將士們的責任心和榮譽感,更可以提高軍官的素質,以加強對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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