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印第安人暴亂
第50章印第安人暴亂(第3/5頁)
:「狗屎的自由州,冇有奴隸,這大片大片的土地誰去種?就憑你我還有家裡那幾個人嗎?」
「還是花大筆錢去雇那些又懶又貴丶動不動就要工錢的愛爾蘭佬?」
「可是州憲法就是這麽寫的啊?總不能憲法是錯的吧?!」傑克低聲抱怨:「買印第安奴隸明明就是在違法嘛。」
「所以我最討厭你這種蠢貨,跑去聖巴巴拉那個教會學校混了兩年,讀了幾本破書,就以為自己什麽都懂了!」
老鮑勃嘖了一聲,要不是這個蠢貨是自己親姐姐的兒子,他都懶得費這麽多口舌,直接一鞭子抽上去了。
「第一,州憲法的確禁止了傳統的黑人奴隸,所以加州冇有奴隸。」
「第二,《反流浪法》規定,治安官有權以「無固定工作或生計」為由,逮捕任何冇有工作的印第安人。」
「第三,《印第安人治理與保護法》規定,允許白人為被定罪的印第安人支付保釋金。然後呢,這些印第安人需要用勞動來償還這筆錢和食宿費用。」
「最後,為了避免勞役中的印第安人逃跑,犯下更多罪行,法律允許他們的監護人采取合理措施確保其留在工作地點——比如,用鐵鏈鎖住他們的腳。」
「你現在懂了嗎?蠢貨!」
傑克眨了眨眼,心直口快:「這不還是奴隸製嗎?隻不過把購買變成了保釋,把奴隸叫做犯人。」
「這和鴕鳥把頭埋進沙子裡,騙自己冇有敵人有什麽區彆?」
老鮑勃終於失去了最後一點耐心,瞪了他一眼,咆哮起來:「區彆就在於,這是他媽的狗屎法律允許的!是合法的!」
「就算是東部那些整天嚷嚷著廢奴的白癡政客現在站在這裡,他也挑不出一個『不』字!」
「你這坨狗屎要是再敢放一個帶法律或者道德的屁,我這就停下來讓你嘗嘗馬鞭的滋味!」
傑克害怕地哆嗦了一下,縮了縮脖子,老實地閉上了嘴。
兩人不再交談,隻是催馬趕路。
兩小時後,他們終於抵達了洛杉磯市的邊緣。
此時的洛杉磯市已經是南加州最大的城市之一,人口達到五千多人。土坯房丶木結構建築和少數磚石房屋混雜在一起,街道上塵土飛揚。
市內不準奔馬,老鮑勃和傑克控製著馬速,沿著主乾道慢慢向市中心走去。
不久後,一棟三層磚石建築出現在了兩人眼前。
那是洛杉磯法院和洛杉磯監獄的所在地。
法院前的空地上,已經聚集了二三十人。
清一色戴著寬邊氈帽,穿著羊毛褲或斜紋棉布褲,腳蹬沾滿泥濘的皮靴,典型的南加州農場主和牧場主打扮。
「還好,趕上了。」
老鮑勃鬆了口氣,將馬拴在路邊一根專門用於係馬的粗木樁上,用力擠進了人群前排,引起一片罵聲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