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創作三周年的回饋
第九十章創作三周年的回饋(第1/3頁)
九月二十六日,洛瑾年坐在出租屋的書桌前,電腦屏幕上開著一份空白文檔。
三年前的這一天,他在這個世界的角落裡,敲下了人生中第一個字——重生之後的第一個字。他從來不記得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具體日子,但他在網上發表第一篇短篇《奶奶》的日期,那是他給自己找的另一個生日。
所以他選在這一天,用一個故事,送給那些三年來一直在等他的人。
晚上八點整。
《故事會》雜誌的官方網站上,出現了一個冇有任何預告的新帖。
發帖人id:早春的茶。
標題:《七宗罪》。
正文從第一行開始就讓人喘不過氣。
一個暴飲暴食的胖子被活活撐死在家中的餐桌前,臉埋在一碗意麵裡,手指上沾滿了油脂。冰箱後麵的牆壁上,有人用油脂寫了一個詞——gluttony。
一個富有的辯護律師在自己辦公室裡被殺害,現場的地板上用血寫著「greed」。他身上被割下了一塊肉,傷口整齊得像是在完成某種儀式。
一個毒販被捆綁在床上,整整一年不見天日,靠凶手定期註入的流食維持生命,身體早已在床單上潰爛發臭。牆上貼著一張紙條:「我終於想起來他是個活人了。」
一個妓女被凶手特製的器具殺害,現場的錄像帶記錄下了整個過程。錄像帶的封麵上手寫著「lust」。
一個模特在豪宅中被發現,臉上被凶手割傷,左手被砍斷,右手握著電話——在死前最後一秒,她還在撥號求救。一隻手被用膠水粘在一本攤開的《聖經》上,翻到「pride」那一頁。
五起命案。五宗罪。兩個警察。
一個是還有七天就要退休的老探長沙摩塞,他沉穩老練,心思縝密,在這座永遠下雨的城市裡活了半輩子,見過了所有黑暗,卻依然相信要做完最後一件對的事。一個是剛剛調到這個警局的年輕警探米爾斯,他血氣方剛,脾氣暴躁,帶著懷孕的妻子搬到這座混亂的城市,以為自己可以改變什麼。
他們在五天之內,一步步被那個看不見的凶手牽著鼻子走。
洛瑾年的手指在鍵盤上幾乎冇有停過。他不需要構思故事結構,不需要斟酌人物臺詞,不需要思考情節走向——這部小說和所有他從前世搬運來的東西一樣,在他的腦子裡已經有完整的形態,他隻需要做一件事:還原。
還原那座永遠下著雨的無名城市。
還原沙摩塞在圖書館裡翻閱但丁《神曲》時,發現凶手作案邏輯時的那個瞬間。
還原米爾斯看到第一名受害者被強製喂食至死的現場時,胃裡翻湧的惡心與憤怒。
還原約翰·杜。那個凶手。那個自稱被上帝選中的人,那個把自己當作「神罰」執行者的狂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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