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零二章債主
第一千八百零二章債主(第1/5頁)
第一千八百零二章債主
從1990年開始,日本社會伴隨經濟泡沫崩潰的負麵效應逐漸顯現,不但離婚率暴漲至正常水平的2.5倍,自殺人數每年驟增數千人,造就了著名的自殺森林青木原樹海。
與此同時,還出現了更加廣泛的“社會逃離”現象。
每年有不下數萬的日本人,選擇“人間蒸發”,主動切斷一切社會聯係以逃避壓力。
破產者、失業者、離婚者、家暴受害者……他們會毫無征兆的突然逃離原有的生活,從此隱姓埋名成為流落街頭的難民或日結勞工。
他們既冇有被綁架,也冇有遭遇任何意外。
他們完全是自願斷絕了與過去生活的所有關連,放棄了工作、友人,甚至至親的家人,徹底將自己“抹去”。
“消失”成了他們獲得解脫,奔赴自由的方式,在日後甚至成了一種“流行文化”。
不光男人是這樣,已婚婦女,未婚少女也會選擇如此,就是所謂的“神待少女”。
因此,這個群體便逐漸有了一個專有的名詞,被稱為“蒸發族”。
甚至日後還有了專門幫人實現逃離願望,幫忙連夜搬家和抹除社會痕跡的公司,叫做“逃離屋”。
不了解日本社會體製的人或許感到疑惑,日本的管理不是很嚴格嗎?
一個人怎能輕易消失?
而且逃離了就真的能夠不用為輸掉的人生負責了嗎?
其實關鍵就在於日本戶籍和住民票這兩種製度。
身為日本國民,戶口簿伴隨一個人的一生,幾乎不可能被註銷。
而住民票則有所不同,它記錄的是一個人當前的居住地址。
如果登記者在登記的住址上長時間冇有出現,郵件不斷被退回,鄰居或房東向地方政府彙報,經過核實後確認確實冇人居住,地方當局便會啟動“職權消除”程序,註銷這個人的住民票。
一旦住民票被註銷,這個人在係統中就變成了一個“幽靈”。
國家健康保險隨之終止,駕駛執照無法更新,選民資格也會喪失,與幾乎所有需要身份證明的服務都隨之中斷。
然而,正因如此,追蹤他蹤跡的線索也完全消失了,自然也就無需為自己的“失敗”再負什麼責任。
比如左海佑二郎,身為一個觸犯了法律的人,他正是看重這一點才會選擇逃離,自我“蒸發”的。
不過對留下的親屬而言,親人突然消失必然會給家屬帶來無儘的痛苦與焦慮。
這種“生死未卜”的期盼,無疑是一種長期的煎熬。
日本的法律設有“失蹤宣告”製度。
若某人失聯超過七年,家屬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請,將其視為法律上的死亡,從而能夠處理遺產或解除婚姻關係。
但是,若當事人在此之後重新出現,將會導致法律事務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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