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潮1980

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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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重獲自由(第2/5頁)

漢亦的律師團,還是旁聽席上的阿霞,又或是洪漢亦的小弟們都歡呼一聲,站了起來。

一個個興高采烈,喜笑顏開。

而洪漢亦本人,更是一股由衷的暢快之意,更是從心頭湧到了喉嚨,穿過緊咬著的牙齒的縫隙溢了出來,迫切對外表達。

“我自由了!我自由了!”

他伸出雙手,由身邊的法警解開了手銬,幾乎是飛步走向了阿霞,和其抱在了一起。

“恭喜您,洪先生!”律師團大律師們也各個走過來恭喜。

“謝謝。你們太棒了。”

“應該的,洪先生......”

周圍無數恭喜的聲音,洪漢亦伸手回應好意,但此時仍然冇有放開阿霞。

他真的太激動,太高興了。

本來還有長達十六年的刑期呢,就這麼一筆勾銷了。

要知道,雖然他在監獄裡的待遇遠遠高於普通犯人,但滋味同樣不好受。

尤其是把他抓進來的英國人還有過特殊關照。

所以在裡麵,他可冇少和看守他的人起過紛爭。

誰是把他拯救於水火之中的恩人他清楚著呢。

此時自由對他已不再是一個抽象的字眼,它已成為有形的,實實在在的,一種

能夠享受和感受到的東西。

自由意味著呼吸新鮮空氣,無人打擾,不用排隊吃飯,不用老聽鈴聲。

它意味著熱水澡、香皂、奢侈舒適的生活,不用再時時刻刻提防身邊有人用磨尖的牙刷捅你,不用再擔心睡覺睡到半夜會有一條繩索勒住你的脖子,讓你一命嗚呼。

它意味著你有名字而不是號碼。

它還意味著他重新獲得江湖地位和尊重,可以揚眉吐氣,讓那些在你落難的時候落井下石的鼠輩們膽顫驚心,難以入睡。

最重要的,是他終於和自己的骨肉,自己的女兒團圓了。

所以當洪漢亦在阿霞和律師團的簇擁下走出法庭,麵對法院門口擠滿的各路媒體記者時,他滿臉是笑,朝著無數個電視鏡頭和照相機伸出兩根手指,做出“v”字勝利的手勢。

拍下了一張相當著名的照片,出現在了當天的報紙上。

他甚至冇有想到,自己的這張照片對於港城電影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實際上,因為法庭上法官最後的表演太過天衣無縫。

宣判之後,洪漢亦一方的喜悅和高興,對比警方代理人和法務代表垂頭喪氣,目光冷冰,不屑一顧的神色太過明顯。

所以哪怕洪漢亦本人入獄真的冤枉,他確實是沉冤得雪。

但他今日恢複自由,仍然被眾多媒體解讀為了正義的失敗。

他的喜悅,是成功逃脫法律製裁,玩弄了法律的洋洋得意和趾高氣揚。

這就導致這件事不但成了一個標誌性的司法事件,而且此後很多港城警匪片都有類似的橋段。

即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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