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十八章軒然大波
第一千一十八章軒然大波(第3/5頁)
夥,寧衛民從來不敢小看輿論。
他見識過無數次大型事故翻車事現場。
知道不管什麼位高權重人,一旦淪為千夫所指,激起了民憤。
哪怕是莫須有的罪名,也承擔不起相應的後果。
弄不好就會社死,喪失所有的一切
而媒體又專撿軟柿子捏,所以一旦成為被媒體落井下石,群起攻之的目標,那活著會比死還難受。
而且越有名望的人越慘。
於是與生氣相比,還是趕緊想辦法把事態控製住,彆讓這負麵影響繼續擴大才是。
否則彆說鬆本慶子和銀座壇宮的名譽都會嚴重受損,萬一這件事要傳到了大使館的耳朵裡,引來大使館方麵的關切,就更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了。
連這麼點小事都辦不好?
大使館幫忙站臺居然還惹出了醜聞?
今後他還怎麼好意思以後再求人家幫忙撐場麵啊?
所以說,寧衛民絲毫也不敢小覷這件事,抓緊時間就展開了危機公關。
第一件事當然就是聯係鬆本慶子。
除了告訴她發生了什麼,統一戰線。
寧衛民還讓她不要著急,先找地方避開記者,暫時先不要在公開場所露麵,更不要回應相關問題。
最後特彆囑咐了一點,如果她的事務所那邊打算采取什麼行動,一定先和自己打個招呼。
而緊跟著第二件事,寧衛民就去聯係了自己的律師。
打算派遣律師代表自己與《日本體育報》就這篇報道進行協商。
希望能打著華夏大使館的幌子,借助官方名義施壓報社,盼著對方有所顧忌,能讓此事到此為止,偃旗息鼓。
可冇想到的是,律師馬上就給寧衛民上了一課,居然告訴他這種事絕不能這麼處理,這個辦法萬萬不可行。
敢情由於日本的美國爸爸認為,當初日本之所以乾預發動戰爭,與日本媒體受日本政府控製,給全民洗腦脫不開關係。
為了避免這種事再度發生,戰後美國就製定相關法律,要求日本的新聞媒體隻能民營。
如今日本的各大媒體不但不受政府控製,名義上還有監督政府的責任。
所以日本的媒體,理論上連本國政府都可以不尿。
政府也不敢因為報紙的負麵報道就下令逮捕和搜查。
遭遇批評的政客們如果不高興了,往往也就抗議一下,要求媒體道歉,走走形式罷了。
想用華夏官方名義施壓,怎麼可能奏效?
反而落人口實,讓人相信這件事裡真的有問題,惹來更大的麻煩。
律師給寧衛民的建議就是,要來硬的,就找彆的媒體跟這家媒體打口水戰。
要來軟的,就是登門好言好語的跟對方商量,看看對方願不願意做條件交換。
換句話說,也就是破財消災。
常言道,聽人勸吃飽飯。
當了解到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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