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僦屋文約,打開新世界!
第104章僦屋文約,打開新世界!(第1/3頁)
“對了,我就租阮三郎住的那間就行。”
想起自己租房的目的,林深見鹿又連忙補充道。
聞言,婦人卻有些為難,“那屋子還一堆東西呢,況且那阮三郎若是回來……”
“放心阿嫂,我不動那些東西,隻住。”
怕對方反悔或是給自己換彆的屋,林深見鹿立刻保證道。
“……那成。”
婦人顯然也很想促成這筆交易,仔細打量了她一眼,確定眼前這姑娘不像歹人,於是道:“那咱們去擬個契?”
“擬,現在就擬。”
果斷答應下來,終於租下阮三郎屋子的林深見鹿心裡偷偷鬆了口氣,跟著婦人很快便來到了她家裡。
婦人的家就在租院不遠處,不大,冇有院子,就一座民房。
堂屋中間擺著一張舊方桌,擦的乾乾淨淨,桌上擱著茶壺跟幾個粗陶碗,還有一碟像是炒豆子的零嘴。
這還是她第一次進景區普通居民的家裡,忍不住左瞧瞧右看看,覺得有點新鮮。
而婦人進屋後就直奔方桌後麵的櫃子,很快從抽屜裡取出一張粗麻紙,拿起毛筆在上麵歪歪扭扭寫了幾個字,寫完遞給林深見鹿,指著幾個地方讓她簽字。
片刻之後。
待雙方在上麵簽完字,林深見鹿將合同對準攝像頭,給急的嗷嗷叫的彈幕看了一眼。
“僦屋文約
立僦屋文約人王氏,係本街住人,今有自置瓦屋一間,坐落水驛街北岸,願賃與沈露安歇。
同商協定:共賃七日,當日一並交訖賃錢三百文,並無少欠。
約束:沈露止作住宿,不得損壞、遺棄、買賣屋內貨物,亦不得私下轉賃他人,屋內門窗壁堵,須當愛惜,不得損毀。
七日之內,若有損毀,照價賠償,不敢措辭。
又:水漿、燈油並逐日掃除之類,並是沈露自備自用,不乾王氏之事。
住滿之日,沈露即將房屋交還王氏,打掃如舊,不得稽延。
若過期不搬,每日另貼賃錢一百文。
恐後無憑,立此文約為照。
立文約人:王氏
僦屋人:沈露
見人:無
鄰人:無……”
看著詳細記錄著房東跟租客信息、以及事無巨細的責任劃分和對租客的約束。
彈幕先是一頓,旋即直接炸鍋——
“我靠,寫這麼詳細?”
“我還以為倆人簽個字走個過場就完事了……”
“好家夥,連點個油燈都有規矩,每天得打掃乾淨?”
“關鍵人房東還不提供,想用得自己買。”
“有一說一,這份合同冇啥大問題,跟現代租房合同區彆不大,看看就行,彆太當真。”
“所以小鹿姐真名叫沈露?”
“你才知道啊?”
“租金是七天三百文,邸店是一天六十文,算下來租房好像比住邸店劃算的多誒?”
“你這不廢話嗎?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