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嫁他人三年,被偏執國公寵上鸞榻

第三十四章要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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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要碎了

【陸清圓,你過家家玩夠了嗎?可以滾了。】

紀大人冷硬的聲音重複孟玄英當時抄汪家說過的話,字字響徹洪元夕的耳畔。

“汪文遠與文安郡主的這場婚姻,既然是一場兒戲,那便當不得真。故而汪文遠停妻再娶的罪名便不成立。”

洪元夕微紅眼眶強調:“這不是兒戲!”

紀大人那冷硬的語氣微緩,便重新解釋:“洪元夕,孟國公這個兄長都認為汪文遠和文安郡主這場婚嫁是過家家,過家家是當不得真的。

且你所提供的文書和證據,僅能證明你與汪文遠是夫妻。你告汪文遠停妻再娶,折辱正妻證據不足,故而敗訴。”

“府臺大人英明!”汪文遠聽到宣判,笑聲朗朗,得意揚揚,感恩戴德地朝上頭立得挺直的紀大人一揖。

“這賤人,身為妻子卻狀告夫君,背逆夫主,有悖夫為妻綱,府臺大人,按照律書規定,應該判她徒刑二年,以正綱法!”

“汪文遠,你無恥!”竹露怒不可遏地啐了一口唾沫。

小姐因為汪文遠和陸清圓逼得走投無路,才走妻告夫這一條死路。

忍不住怒氣質問這個案子的審判官,“紀大人,您做官也做糊塗了嗎?

官司敗訴了,有罪的被告被判無罪,受苦無罪的原告卻還要判徒刑二年,這是什麼道理?”

竹露紅著眼睛的控訴,字字錐心震耳。

洪元夕視線冷沉如冰,凝視府衙那方寫著“公允清廉”的匾額,竭力問出了那聲振聾發聵的不公,“敢問朝廷,是被告是男人,而我原告是女人的道理嗎?就是因為夫為妻綱,夫尊妻卑嗎?

如此草率就判我的官司敗訴,律書的規定糊塗,執法者也糊塗的可笑嗎?”

“你放肆!”

紀大人清晰可見的慍怒,“本官念你遇事莽撞無知,不予追究你這番說辭的罪責,況且——”

他的袖子一振,“本官何時說過要判原告徒刑二年?”

紀大人聲音肅朗,“規矩寫在律書,而本官判案,不隻依律而行,更要依理依情而行。”

“回衙!”

說罷,他轉身踱回府衙,風吹來,他的兩袖微微揚起。

他已經遵照上頭的意思做出了判決,可他是杭州府衙的父母官,他是這部律書的執行者,他有些規矩,他敢破!

如若誰敢質問他,他不畏懼反駁回去!

隔著府衙的大門,他聽到那位汪文遠的聲音,因為他判斷了洪元夕敗訴,那聲音聽著像是此中了科舉還要春風得意。

但他又因為他冇判妻告夫的洪元夕徒刑二年,汪文遠馬上就收了格外誌得意滿的笑容,洪亮的譏誚與惡心的嘲弄,

“洪元夕,紀大人為了不判陸清圓的罪,為了不得罪長公主府,判你敗訴。”

那聲音是將人貶得卑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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