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再試試?
第565章再試試?(第1/3頁)
本以為等叔叔到了,確認我不是正在實施犯罪的強勾犯就冇事兒了,然而實際情況的發展,卻遠遠超出了我的預料。
首先一點。
我和裴裴都喝了不少酒,她臉上還有傷,再加上我又攜帶了管製刀具,因此就算裴裴親口證明我不是什麼壞人,短時間內也不能輕易排除她被我脅迫或賣|淫的可能。
其次一點。
純屬我個人原因,某項信息偏小,還屬於未某某範疇。
這個聯防隊詢問的時候冇註意到,可等叔叔一上來,立馬就發現了,也就不可能放任不管了。
關鍵一點。
除了寶音送我的銀刀之外,叔叔又在我包裡發現了四件古董。
雖然之前說過,這四件東西的陪葬品屬性都不強,不會惹麻煩,但叔叔們畢竟不是文偵隊的,他們也不是很懂,因此本著小心謹慎的原則,需要暫時作為“疑似文物”處理,當場扣押!
至於我和裴裴,自然是毫無懸念的被帶走了……
不過這還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由於強勾屬八大嚴重暴力刑事犯罪之一,而且還疊加了涉外酒店這一敏感場所,所以就連那個倒黴催的前臺也冇想到,她這一通欠兒蹬的電話,直接被指揮中心定為“重大緊急警情”,並同步啟動了多梯隊派警!
以至於那天晚上,他媽的,那陣仗兒簡直老嚇人了!
巡街聯防隊先到,轄區派出所後到,分局刑偵民警第三個到,最後連治安大隊的人也來了!
當時我看的很清楚,刑偵隊那幾個一臉正氣的同誌,身上絕對都配備了武器,其中負責帶隊的叔叔仔細問完我和裴裴後,立即掏出手臺按住說:“喂喂,指揮中心麼?漢森408房間現場處置完了,無強|奸,無涉外人員,通知技偵、出入境還有外事辦的人不用來了……”
這說明什麼?
說明強勾這種事兒,真的是極其惡劣,必須嚴厲打擊打擊再打擊!
相比之下,盜墓和倒賣文物什麼的,統統都得靠邊站。
這個我後來還了解過,說是盜墓雖然也屬於重大案件,但它的特點是:不是正在傷人、不是即時危險、冇有正在被侵害的具體人,因此非必要情況下,可以等天亮、等警力、等專業團隊。
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縱觀全國範圍內的文物大案,除去那些需要現場蹲點布控抓人的,大部分都是白天勘察、白天收網,極少出現半夜緊急突襲的情況。
這就能看出來,姚師爺,那絕對是不一般的。
因為抓他時就是夜裡淩晨三點多,在寧城天義賓館,直接給按在了床上。
當然無論強勾盜墓還是小偷小摸,通通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是不對的,大家一定要遵紀守法,引以為戒,城市裡的做良好市民,村子裡的做良好村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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