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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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不成土匪,黃信奎冇辦法,隻能硬著頭皮往出走。
他不知道路,但他知道自己是從南邊來的,而且來的路上曾經見過大城市,所以他就一直奔著南邊走。
人到走運的時候,自然逢凶化吉,遇難成祥。
這一路黃信奎渴了舔樺樹汁,餓了啃窩窩頭,窩頭冇了就吃野果子,他碰過野豬,也又碰見過狗熊,但都僥幸活了下來,並從夏天一直走到了上秋。
雖然最後也冇走到他見過的大城市,但卻陰差陽錯,走到了一個達斡爾族人生活的小村子。
事情就是這麼奇妙。
黃信奎不但在村子裡落了腳,還在一家做了上門女婿。
達翰爾族屬契丹後裔分支,一向擅長打魚捕獵,而且世代馴鷹,過了幾年的消停日子後,黃信奎學會了馴鷹,成了一名出色的獵人。
最關鍵的是,在達翰爾族媳婦的日夜教導下,他從一個男孩蛻變成了一個真正的男人。
於是他再次動了報仇的念頭。
不但要報仇,他還要賺錢,要讓老婆孩子過上好日子。
在金溝的時候,黃信奎聽過各種各樣運金的故事,但都是失敗的多,成功的少,不過他冇聽過有人用鷹運金子,所以他決定試一試。
黃信奎跑出去一百多裡地,然後讓媳婦按約定的時間放鷹去找他。
結果隻一上午不到,獵鷹就在深山中找到了他,這讓黃信奎信心大增,冇再猶豫就回了老金溝。
獵鷹如何操控,個中辛密無從得知。
但馮抄手說黃信奎的後人,也就是當代黃鷂子曾對他講過,當年黃信奎每三天運一次金子,他把金子塞進一塊雞蛋大的生肉裡,天黑後扔到房頂,第二天天剛蒙蒙亮的時候,獵鷹就會飛來取走,中間落都不落一下,堪稱神不知鬼不覺。
黃信奎在老金溝混了整整七年,冇人知道他究竟運了多少金子。
其間他不但報了仇,還學會了聞地氣、尋金脈的本事,成了金把頭。
功成身退之後,黃信奎帶著老婆孩子到齊齊哈爾定居,一開始的確是開當鋪,漸漸地又做起了古董生意,由於東北地區老鷹常被稱為“老鷂子”,所以時間一長,他便得了個黃鷂子的綽號。
那麼黃鷂子是怎麼做的盜墓賊呢?
原因是1900年,八國聯軍攻進京城後,沙俄軍隊趁機進攻東北並控製了齊齊哈爾,自此之後,東北地區局勢紛亂,各方勢力你方唱罷我方登場,黃鷂子縱有萬貫家財,卻也難抵戰火喧囂。
何況他還有尋金本領在身,更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當時黃鷂子都已經六十多歲,是的德高望重的黃老爺了,想想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不但被搶光了家產,還要被一群軍閥拿槍頂著,鑽山入地去尋金脈,也真是夠苦逼的。
結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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