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證詞
第四章證詞(第1/3頁)
長樂公主車駕的轍痕尚新,秦右已將宋安押回大理寺獄中。
“少卿大人,”秦右踏入正堂躬身複命,“今日算是把三公主得罪死了。她若回宮在禦前搬弄是非,隻怕......”
“無妨。”裴晏初神色不起波瀾,“大理寺依律拿人,縱使她告到禦前,亦不能隨意降罪。”
秦右仍眉頭微蹙,卻不敢再多言。
裴晏初抬眼看向廊下安靜站著的沈韞玉,那條小黑蛇不知何時已經不見蹤影。
“沈姑娘,隨我來。”
推事廳內燭火煌煌,書吏執筆,靜立於裴晏初身側。
裴晏初坐在案後,抬眸看向對麵坐著的沈韞玉。
“沈姑娘,宋安所供三樁命案,你既稱知情,便據實作答,書吏會逐條記錄在案。”
沈韞玉端起案邊茶盞抿了一口,放下。
“大人請問。”
裴晏初翻開宋安的供狀放在手邊,對照著問:“宋安供述,他於三年前迎娶你為妻,可有婚書為證?”
“有。婚書在清平縣沈宅正堂條案下的暗格裡,連同聘禮單子、媒人帖一並在內。”
“沈平沈員外身故一案,原委如何?”
“景和十一年三月初九,沈...家父被宋安推下落雁崖。當日宋安與家父原定出門采買,途經落雁崖時借口賞景引家父至崖邊,趁其不備將他推下。”
沈韞玉垂眸,試圖做出幾分哀慟之態,眼底卻仍是一片空寂。
“回清平縣後,宋安謊稱家父是失足墜崖,彼時清平縣令未加詳查便結了案。”
裴晏初指尖輕叩案沿:“事發之時你在何處?”
“我一直留在家中,不曾離開清平縣。”
“既不在場,如何篤定是宋安下手?”
沈韞玉遲疑一瞬,抬眸道:“亡魂所言。”
書吏筆尖一頓,悄悄抬眼瞥了她一下,又連忙低下頭去。
裴晏初捏著卷宗的手指微微縮緊,目光如刀般寸寸刮過她的臉。
片刻後,他冷冷開口:“大理寺不審鬼神,本官隻信實證。屍骨在何處?”
“落雁崖底枯鬆林,最大那棵古鬆往東三丈。那處地勢平緩,前有巨石遮擋,山洪衝不到,屍骨至今完好。”
裴晏初頷首示意,書吏立刻落筆,將方位一字不差錄下。
“第二樁,宋安生母宋劉氏之死。”
“景和十二年臘月,宋安以摻了砒霜的安神湯毒殺生母,隨即便攜沈家銀錢上京。”沈韞玉聲線平淡,“葬於清平縣城南亂葬崗,第三排第七個墳頭,無碑。”
廳內霎時一寂。
弑母已是人倫儘喪,竟草草埋於亂葬崗,不立片石,讓親生母親淪為無名孤魂。
這份涼薄狠絕,比那碗砒霜更蝕骨。
“第三樁呢。”裴晏初的眉頭沉了沉,“景和十三年九月十五,你上京尋夫後,發生了什麼?”
沈韞玉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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