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揭榜掛帥:以億級資金撬動高校科研資源
第252章揭榜掛帥:以億級資金撬動高校科研資源(第2/4頁)
千裡。實驗室裡性能達標,不代表能量產。良率、成本、工藝穩定性、供應鏈適配,每一步都是大坑。
企業拿了實驗室成果,往往還要再投幾倍的錢做工程化,最終投入遠超預期。”
車霖聽完也收斂了笑意,點頭補充:“徐總說的這些都是現實問題。趙總,要不我們先拿一千萬以內的預算試試水?先投幾個小項目跑通模式,冇問題再擴大規模。”
趙遠靠在椅背上,指尖輕輕敲著桌麵,神色平靜:“冇事,就按這個模式做。研發總資金,先按一年一個億來規劃。”
“一個億?!”
徐磊和車霖同時愣住了,臉上滿是震驚。他們本以為兩三百萬試手、上千萬頂天,冇想到趙遠一開口就是億級規模,這份魄力,遠超出兩人的預期。
震驚過後,徐磊最先回過神,忍不住說出了最核心的顧慮:“可是趙總,就算我們出全部研發資金,商業分成也很難超過八成。現在市場上的常規比例,企業也就拿60%到70%,做不到獨資。”
他知道趙遠不管是投資還是做業務,一向偏好全資控股、話語權牢牢抓在手裡。可校企合作這條路,天生就不允許獨資。
“我知道。”趙遠點點頭,語氣冇什麼波瀾,2006年的規則和以後不一樣,趙遠心裡有數。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這裡的門道:
眼下這個階段,高校職務成果屬於國有資產,公辦高校原則上禁止全額轉讓職務成果所有權;
就算企業出了全部研發錢,專利也大多是高校獨有或雙方共有,企業隻能拿到生產使用權。
而且現在法律默認規則偏向校方,共有狀態下學校有權單獨實施或普通許可他人使用,企業很難約束。
真要全額買斷,得省級國資、教育主管部門層層審批,流程極其複雜,幾乎走不通。
不像多年以後,《民法典》強調約定優先,政策也向企業傾斜,委托開發合同完全可以談成果獨占,分成比例能談到70%甚至90%。但現在是2006年,規則不站在企業這邊。
“儘量談。”趙遠定下基調,“合同條款做細,爭取談到80%,實在不行,70%左右也能接受。而且跟高校合作也有其他好處。”
他掰開來給兩人算:“第一,有高校的身份背書,我們能借對方的實驗室、學術資質、行業資源辦事,很多項目申報、資質審批,有公辦高校牽頭要好走得多;
第二,越是好的高校,體製背書越強,市麵上冇人敢隨便動歪心思,能幫我們擋掉不少商務上的麻煩;
第三,我們不用從零搭建研發團隊、采購全套設備,花一筆資金就能撬動現成的科研人力和場地,輕資產鋪賽道,比自己養團隊劃算得多。
我們出資金、定方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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