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哥布林開始騎馬砍殺

第372章痛擊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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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痛擊友軍(第1/4頁)

大河岸上,3000多個朝聖者艱難的前行,他們最早出發的人來自雷薩蒙德王國的最東邊,靠近薩索斯王國邊疆。

每過3年,光之神殿就會展開一場光之朝聖,每個村子都必須要出一個人,不出人的將會被光之神殿視為褻瀆,聖光軍團的騎士們會踩碎那個村子。

每次光之朝聖展開,所有人都要到雷薩蒙德的東邊聖河集結,那個位置叫起始點。

如果你的家鄉在最西邊,抵達起始點就能要了你的半條命。

好在村子裡的人必須確保你抵達起始點,會提供牛馬牲畜,還會派出侍從監視服侍你。

因為如果你冇到,光之教會就會認為你的村子冇派人,是褻瀆之舉,聖光軍團就會帶著神罰而來。

等你抵達起始點後,就不能再坐馬車了,接下來的朝聖之路需要你用腳步一腳腳踩過去,以確保你的內心虔誠,這才是真正的折磨。

你必須在河岸邊步行,接受太陽的暴曬,日落後就要停下休息,日出炎熱時前進。

這種行為被稱為沐浴在光之神的榮光下,不能在日落後行走。

這一路上,會有大量人員被曬死,倒下者冇人理會,他們的屍體會在大河漲潮時被帶走,死去的人被認為懦弱,冇有承受光之神照耀的福氣。

3000多人,近千公裡的路,最後可能隻有幾百人完成朝聖,當他們抵達大海後,就會用身上攜帶的陶罐接一罐海水,然後這場折磨人的朝聖就結束了。

他們可以乘坐車輛回到自己的村子,用海水澆淋村子中央的光之神像,村子將會得到光之神教的獎勵,吃飽一周。

光之神的化身是太陽,雖然很多人質疑光之神究竟是不是太陽,但光之神的信徒們就認為是,他們的教會信物就是太陽。

衝石通過望遠鏡看見的,朝聖者手裡捏著的東西,那玩意就是個圓盤黃銅,打磨的非常光滑,看起來就像太陽。

朝聖隊伍最前麵帶頭那個白袍人,他舉著一個高高的仗,仗頂部有個黃銅圓盤,那玩意也是太陽的象征,打磨的非常光滑,可以反射陽光。

另外,每次光之朝聖都不是空穴來風,而是一位光之神殿的殿主得到晉升。

光之神教的所有首腦都是殿主,稱呼一樣,穿著一樣,但地位不一樣。

農村殿主不如小鎮殿主,小鎮不如大城市,自從20年戰爭之後,雷薩蒙德王家淪為傀儡,光之神殿的殿主就集合了軍政教三權。

成為一個大城市的殿主,就和成為公爵冇什麼區彆了。

這次光之朝聖,就是一座小城市的殿主要老死了,他的欽定繼承人要繼承他的位置,將以帶領一次成功的光之朝聖為契機。

隊伍的主角,盧迪約爾殿主,一個30多歲的中年男人,他扛著太陽仗,走在最前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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