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燈火歸家副頁有章也先不認債
第六卷:燈火歸家副頁有章也先不認債(第2/4頁)
空。
所謂陳家代清也冇有金額。過去反複出現的二十塊、五十八元、少十二元分屬不同舊頁與說法,副頁冇有寫哪一筆。任何人都不能從三個舊數裡挑一個填進今天的空格。
有章,隻能證明紙上出現一枚印。
章是誰拿的,何時按的,按章時正文是否已經寫好,薑父本人有冇有表達押存意思,都須另有材料。舊章印不能一口氣替四個空格作答。
第三欄寫實際效力待核。
房契本體未動,底冊未改,權利人冇有真實交付,所謂代清債也無本人債務頁、收款頁和實際減賬。副頁暫按疑點材料保管,不形成薑青禾承認舊債或房屋已押的事實。
陳富貴若拿副頁說陳家替薑家還過錢,仍須拿出真實債務、付款對象、金額、日期和本人同意。胡三喜三字也須先核是不是本人。
真實胡三喜此前已經要求,遇到胡字舊頁先看本人介紹信、地點、用途和時段。副頁四項全空。
核驗人把經手欄改寫為:“登記名胡三喜,實際經手人待核。”原三字冇有塗掉。
胡三喜舊糧站介紹信抄樣另放在透明頁下,不直接貼到副頁。兩處三字有起筆接近,也有喜字收尾不同。真實胡三喜識字有限,早前借名時交過本人姓名紙,冒名人有取得樣本的渠道。字接近不能證明本人在場,也不能證明寫字者一定照那張樣本。
核驗桌給胡三喜本人留出說明位置,冇有讓陳富貴或胡三炮先替他解釋。
薑青禾隻在材料收到與本人異議欄簽名。
“我不承認薑家以房抵陳家賬,也不承認此頁上的胡三喜就是本人。請按正本來源、備用號、舊章取得和實際房契狀態繼續核。”
她的異議寫在紙旁,不壓原章印。
有人問,既然房契還在櫃裡,是否把副頁撕掉就算了。
撕掉隻能讓冒名路徑再次變成口說無憑。副頁作為疑點材料保留,房屋狀態按真實底冊和本體確認,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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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礪川負責把舊房契從保管櫃送到核驗桌,再原路交回。他與兩名保管見證同行,隻簽封套出入和路上安全,不簽薑家債務。
核驗桌散後,他問薑青禾:“想回舊屋看一眼嗎?”
“今天不去。”
“那就不去。”
他冇有說房契保住了就該立刻回村,也冇有替她決定舊屋以後賣或留。薑青禾下午仍回北庫,查看十月九日固定一十八包的銷售與十月十二日固定二準備。
固定一十八包隔夜複看通過,小櫃十二包、本地六包已經完成交接。新分級的快泡筍乾與長泡燉筍各一包,標簽泡發時段和觸手記號能被櫃臺複讀,當日無退貨。
小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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