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山河同守滿口木戳隻蓋到它親手
第五卷:山河同守滿口木戳隻蓋到它親手(第1/4頁)
第五卷:山河同守滿口木戳隻蓋到它親手蓋過的紙
粗柳木戳從油布包裡取出以後,冇有立刻蘸印泥。
趙長河先確認車主清單中冇有這件物品。嚴德貴確認八月三十一日接車時未查後軸橫梁。修車師傅則說明九月六日複緊鐵釘隻掀過座板,冇有碰橫梁內側。
九月二十一日,發現位置、車輛外借時段與三人的視線範圍先落頁。
木戳長寬、柄高、六字排列、四角狀態和底麵舊印泥分彆登記。油布包另記兩層折法、外結、內結、乾油灰與新磨痕。包布、繩和木戳各用單獨薄紙隔開,避免相互再沾。
梁景年隻申請取一次受控印樣。
練習紙由見證桌新裁,印泥取當日新開小盒。木戳底麵原有殘泥先不清洗,第一下隻以均勻力壓在練習紙上。取樣人、扶紙人、計時人與旁觀人分開簽名。
紅印落下,鷹嘴坡食堂六個字四角齊全。
受控樣與假通知既有拓樣並排。第一處是食字上口偏窄,第二處是堂字下橫右端有一道斷刀,第三處是鷹字左下殘留小木刺,第四處是四角外框的右上邊略向內收。
四處都能接上。
木紋方向也相合。印麵左側一條疏年輪從食字邊穿過,假通知紅印同處有一條淺白線。受控樣右下角壓色略重,假通知也在同一角積有紅泥。
結論隻寫一項。
南門假停供通知上的滿口印,由這枚木戳蓋出。
為了防止新印泥厚薄造成誤認,梁景年又用同一小盒印泥取一枚空木塊樣。空木塊隻能留下平麵紅色,冇有六字刀口與年輪淺白線。隨後他把木戳受控樣蓋上“九月二十一日僅一次取樣”的見證字,不讓它日後被剪去日期冒充新的經營印。
木戳本體也加了一圈不碰印麵的封紙。封紙寫發現車輛、發現位置、取樣次數與重新包封時辰。以後若需再核,必須先看封紙是否完整,不能拿這枚假戳繼續製作第二批假頁。
趙長河在車主欄簽明,發現假物不等於車輛歸假物所有人。灰篷車仍是他的財產,但在相關材料交接結束前暫不外借。嚴德貴也簽明,實際駕駛登記隻到本人看見的路段,不因木戳藏車底承擔九月四日半日駕駛。
誰刻木戳、誰拿它蓋紙、蓋了幾張、誰把木戳綁進車底,仍須分彆說明。
梁景年再核戳坯鋸口。修車鋪保留的同批柳木餘料一端有斜鋸紋,木戳柄底也留相反方向的細斜紋。兩邊年輪間距、鋸齒寬窄與一處舊結眼位置能順接,支持木戳可能取自隨車短少的備用段。
木料冇有完整斷口,無法做實物拚合。
同根可能寫在材料欄,不寫修車師傅刻章。粗柳木經過誰的手、何處削平、由誰刻字,仍在草帽人取走油布木料包以後的空段裡。
油布包也隻核來源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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