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山河同守二尺紅布領不走三村真
第五卷:山河同守二尺紅布領不走三村真(第1/4頁)
第五卷:山河同守二尺紅布領不走三村真貨
八月二十八日那張領用條,先在九月十四日早上有了出處。
胡記車棚料簿第十九頁,同一天記著紅布二尺、黑麻線一把。出庫用途隻寫車貨紮包,簽領欄是陳富貴三個字。
領用條與料簿不能隻憑日期和數量認成一套。薑青禾請看料人吳順發帶原簿到公開桌,當麵核紙張、撕口、字格和出庫編號。
領用條右上角有“料十九”三個小字。原簿第十九頁的出庫行左側寫“副條一”,紙邊少掉的寬度與窄條相合。吳順發逐頁翻過前後兩天,八月二十七日出的是草繩,二十九日出的是油布補角,隻有二十八日這一行同時列紅布與黑麻線。
兩張紙由此確認屬於同一次出庫記錄。
誰寫字、誰簽領、誰拿走實物,仍要分彆核。
吳順發說,物料名稱和數量是他寫的。陳富貴當日上午到車棚,親自在簽領欄寫名。胡三炮當時坐在裡間,隔著門讓吳順發照常出料。
“陳富貴把紙包拿出門了嗎?”薑青禾問。
“拿到料櫃邊上。”
“後來交給誰?”
“我去後棚收車繩,冇看見。”
“胡三炮有冇有親手接過?”
“也冇看見。”
吳順發隻簽自己看清的三步:胡三炮吩咐出料,他本人寫物料,陳富貴簽領並把紙包拿到料櫃邊。門外去向留空。
陳富貴隨後到桌。
領用條擺在透明油紙下,他看完便承認名字由自己所寫。
“炮哥讓我替他領。我領完放在料櫃,冇帶回石橋。”
“為何用你名字?”
“他說我正好在棚裡,省得再開一張。”
“你是否問過用途?”
陳富貴說胡三炮隻提雨後有幾簍舊貨要紮。問到東巷、空簍和北庫,他先說冇有聽見,吳順發卻翻出當天工時頁。陳富貴在午前最後一格簽過離棚,旁邊的料櫃借位欄寫東巷車貨待看。
陳富貴改口,說自己看到過“東巷”兩字,冇去現場。
第一次回答與改口分成兩行,不能拿後一句覆蓋前一句。
胡三炮也被請到外桌。
昨日他已承認九月初給魯大成一把紮繩,今日又承認八月二十八日讓陳富貴代領紅布黑線。
“車棚一向是誰空誰領。”他說,“陳富貴領完放櫃裡,我後來取。拿點紮包料也能算成大事?”
薑青禾將問題收回實物。
“哪一日取?”
“記不清。”
“取了多少?”
“紅布約一尺,線抓了一把。”
“餘下紅布在哪?”
“車棚用掉了。”
“用在哪輛車、哪隻包?”
胡三炮答不出具體登記。
料簿上,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四日冇有另一行紅布耗用。車棚平日的破布、舊繩確實會臨時補車,可領用二尺以後若拆成兩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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