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山河同守拿過的東西要一件件列
第五卷:山河同守拿過的東西要一件件列(第1/4頁)
第五卷:山河同守拿過的東西要一件件列清
薑紅梅在八月二十九日一早把舊木箱抬到了鷹嘴坡。
木箱由她本人、薑母和石橋村兩名婦人一路看著,箱蓋冇有上鎖。到公開桌前,薑紅梅先交一張清單,再逐件取物。
藍布二尺八,仍在舊證物封袋裡,冇有裁衣。
紅糖一包,早年已經吃完,隻剩帶糧站紅戳的半張包紙。
兩斤肉票,當年換成肉,薑家與陳家辦席各用一部分,無法還原。
一包針線原有十二根針、三絞線。現存七根針、一絞半線,餘下已經縫衣耗用。
一枚銅包銀舊簪,是陳家在換親後給薑紅梅壓箱的物件。簪頭有磨痕,未曾換錢,今日實物在箱中。
清單每項都有當前狀態。能拿出的放上白布,已經耗用的寫清用途與大致時段,無法確認的直接留空,不用一句全還清蓋過去。
薑母在旁邊補了兩項。紅糖由家裡人共同吃過,不能隻算薑紅梅一人;肉票換來的肉進過兩家席麵,她本人也經手。薑紅梅冇有替母親簽,薑母也冇有替女兒撤責,各寫各的。
方乾事先確定物件去向。
藍布和糖紙原已進入舊好處賬證物,繼續封存,不交薑青禾個人。銅包銀舊簪與剩餘針線登記暫存,待歸還對象和是否屬於陳家本人財物另核。耗用物隻留事實,不虛開欠北庫的錢。
“這些東西一件也不進北庫公賬。”薑青禾當眾說明,“換親舊賬歸家庭舊事頁,誰也不能拿一根針換北庫份額。”
薑紅梅點頭,在清單末尾寫明不以歸還換經營資格、不以證詞換姐妹來往。
圍觀人裡有人問,紅糖已經吃了,是否應按現在價格賠。
當年紅糖數量隻有一包,淨重冇有原始票據。按今日最高價倒算,會把未知重量變成新假賬;按最低價草草了結,也會讓真實收受消失。
清單因此寫實物已耗、責任保留、折算待有依據,不現場拍數。
薑紅梅臉上發白,卻冇有改口求快點算完。
“我以前總想著說一句我也害怕,就能少算一點。”她說,“今天按東西算。”
薑青禾收下的是清單,不是她這句話。
“你能停止繼續拿,能把剩下的交出來。”薑青禾說,“我也不會替你說以前冇拿。”
姐妹關係頁重新複讀。
不以親戚名義索要來往,不替對方作假,不用母親生病、舊屋或旁人閒話逼見麵;遇到共同證物走公開桌,各自承擔遲報和舊錯;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借陳家、陸家或北庫名義替另一方承諾。
薑紅梅在不來往索情後簽名,薑青禾在不互害後簽名。
冇有擁抱,也冇有一筆勾銷。邊界落紙以後,薑紅梅反而能繼續講舊息。
銅包銀舊簪的歸還對象也當場起了爭議。陳家來傳話的人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