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山河同守兩天短休不拿來逼一個
第五卷:山河同守兩天短休不拿來逼一個(第1/4頁)
第五卷:山河同守兩天短休不拿來逼一個將來
短休快結束了,薑青禾仍冇有拿這兩天逼出一個永久住址。
八月十八日清晨,吳桂枝的遷出頁與統一登記回話一同送到鷹嘴坡。
院冊顯示,她在半年前隨家人遷出,原住房與飯桌份額當月清結。統一登記處又核清,從遷出到今日,吳桂枝冇有通過公開住返登記回霧河,也冇有在小櫃留下購買小票。
說明頁寫的八月十五日,北試七號已售完,北試八號尚未生產。北庫、小櫃與飯桌三處都冇有兩包酸筍絲可賣給她。
人、日期、貨三項都對不上。
錢這一項也為空。紙上隻有多收若乾,冇有原價、實付、收款人或退找數。模糊指印沾墨太重,看不清紋路,不能核成吳桂枝本人手印。
方乾事又把說明送達路線核了一遍。紙由北口一個賣菜人從攤腳撿到,外層冇有信封,賣菜人冇見書寫者,隻按紙上鷹嘴坡三字托人送來。吳桂枝舊住處鑰匙早已交回,院裡也無人受她委托代買。
原院鄰居隻能證明她遷出時結清物品,不能證明今日指印屬於誰。薑青禾把親眼所見、登記所載與無法辨認三欄分開,冇讓熟人憑印團大小猜人。
到場人還能提出新證據,若吳桂枝本人日後寄回真實小票,也可以重開核證。當前這張說明獨自撐不起購買事實。
薑青禾請馬會英、周小蘭和方乾事共同見證,把這張所謂困難戶說明判為不能成立。
結論隻寫現頁無法證明吳桂枝購買與受損,不代替本人聲明,也不把模糊印強認給任何人。
陸礪川站在院門外側旁聽。他冇有因吳桂枝曾是家屬院住戶,便替院冊作證。遷出與返霧河由登記頁說明,北庫有無貨由薑青禾的批次頁說明,各自歸位。
有人問:“這張是假,困難戶高價的事是不是就不用管了?”
薑青禾答:“假受害人要拆,真困難也要有路。”
她當場立起困難家庭供應頁。
第一欄是真實姓名與家庭情況,隻寫本人願意公開給供應桌核驗的內容,不把生病、缺糧貼滿院牆。
第二欄是需要的品類與數量。飯桌能解決的鮮菜先走飯桌,北庫小包隻在正常櫃位與實際成品範圍內提供,不能把無貨寫成救濟承諾。
第三欄是公開價格。與同批小櫃價格一致,不加雨路費,不收優先錢,也不借困難名義做低價人情賬。
第四欄是領取人、日期和數量。本人不能到場時,具名家屬寫關係與去向,代領後由本人補收轉確認。
第五欄是退出和隱私。家庭情況好轉或不願繼續登記,可以停止,不影響以後正常購買,也不能被人拿舊困難頁到處傳。
供應頁原件放院門內桌,隻公開當天可供數量與統一價格。家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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