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漢時長沙商業興盛形式與劉備
第八十二章漢時長沙商業興盛形式與劉備(第4/7頁)
道:「小人不過是編了幾雙草鞋,想換些鹽米,怎的就成了奸猾之輩?這市肆之中,賣草鞋的又不止我一人,憑什麼隻攔我?」
市丞並不動怒,從袖中取出一卷帛書,展開示於那漢子麵前,朗聲道:「漢家製度,凡入市交易者,必先至市署登記貨值,載入市籍,依率納稅,領取稅引,方可於市中發賣。汝一無市籍,二無稅引,私攜貨物入市交易,便是逃稅。依律,貨物冇官,罰徭役十日。念汝初犯,貨物暫扣,速去市署登記補稅,便可領回。」
那漢子見市丞搬出律條,又見周圍商賈紛紛點頭稱是,知道再爭辯下去也是無用,隻得垂頭喪氣地跟著一名市吏往旗亭方向去了。
市丞收起帛書,正要繼續巡視,旁邊一個穿著體麵的老農連忙迎了上來,身後跟著個年輕後生,牽著一頭壯實的黃牛。老農對市丞拱手道:「明公,小老兒要將這頭牛賣給這位後生,敢問明公此牛價值幾何?當納多少稅?」
市丞走到牛旁,伸手在牛背、牛腹按了按,又掰開牛嘴看了看牙齒,沉吟片刻,對老農道:「此牛齒齡四歲,正當壯年,膘肥體壯,肩高五尺有餘。按今日市署公示之平賈,這等壯牛價在七千至八千錢之間。你二人議定之價是多少?」
老農連忙答道:「正是七千五百錢。」
市丞點了點頭,從懷中取出一方木牘,以筆墨迅速寫下交易雙方的姓名、籍貫、貨物種類、議定價格,又在末尾註明「依律百取其二,應納稅錢百五十文」。
然後將木牘遞到二人麵前,正色道:「你二人在此畫押,各執一份為憑。老翁為賣主,納稅錢一百五十文;後生為買主,另納契稅錢五十文。繳訖之後,此牛便歸後生所有,日後若有糾紛,憑此契書至旗亭申理。」
老農與後生依言畫押,各自掏出錢袋繳了稅。市丞收了稅錢,仔細登記入冊,又從懷中取出一方小小的木牌,係於牛角之上,木牌上以墨書寫著「東市第一百七十三號契」字樣,又加蓋了旗亭的銅印。
他拍了拍牛頭,對二人笑道:「契稅已納,交易已成。這牛便是後生的了,老翁的草料錢可省下來了。」
劉備見狀也不知該如何評價,隻能莞爾一笑,又歎息一聲。
冇錯,這便是當今時代的買賣經典情形,不存在什麼自由買賣。
說在古代,買賣經營的八成精力是用在了跟官府打交道上,絕不是一句虛言。
常人印象中的那種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賣自由,要到宋明之後才有了。
甚至在北宋,很多交易也是這般情形,要一直到明朝,徹底拆光了市牆,買賣自由才成了常態。
眼下,商賈不能自己定物價,也不得隨意漲跌,想要賣一頭羊,也先要找官府吏員,讓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