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推財養客
第十章推財養客(第1/2頁)
陳安帶著那十餘名縣卒,惶惶如喪家之犬般離去,校場上隨即爆發出陣陣嗤笑與嘲罵。
劉備靜立原地,麵無喜怒,很清楚此事絕不會就此了結。
但以縣尉那聞警先遁的表現,其絕無膽量,點齊全縣縣卒,來與自己對峙。
那麼,其最無奈也最合理的選擇,便是將今日城西血案丶太平道聚眾持械丶私藏甲弩,自己「抗法不遵」等一連串事件,連同近來街頭詭異的「桃夭」童謠,寫成一份詳儘的劾狀,層層上報——先呈於涿郡郡府,再達於幽州州治。
這個時代公文傳遞,依事件輕重緩急,有「以郵行」丶「以亭行」丶「吏馬馳行」等不同方式。
此類涉及地方治安動蕩丶長吏逃亡丶豪強桀驁丶妖賊將反的嚴重事態,必以最快速度「馳傳」上報。
郡守丶刺史收到此類文書,通常需立即研判,或派員核查,或上報朝廷,或自行處置。
而這,正是劉備刻意營造丶引導的局麵。
他的事跡與名聲,將被呈遞到郡守丶刺史乃至更高權力者的案前。
在黃巾起義這個即將席卷天下丶令朝廷焦頭爛額的滔天巨變背景下。
一個敢於率先動手丶誅殺太平道小帥丶且頂著「漢室宗親」名頭的地方豪傑,其形象將迅速從公文裡「擅殺罪人」的嫌犯,轉變為「忠勇果敢」丶「洞燭先機」丶「勇於任事」的可用之才,甚至是亂世中值得州郡長官倚仗丶用以安靖地方的「柱石」與「鷹犬」。
屆時,他「中山靖王之後」的宗親身份是天然的政治光環與忠誠背書;誅殺太平道小帥丶揭露其陰謀是絕不會背叛漢室的「投名狀」與個人能力的強力證明;莊園內這百餘經過初步整訓丶敢戰能戰的部曲,則是實實在在丶可以立即動用的軍事本錢。
一旦刺史或郡守為黃巾蜂起丶全州板蕩而焦頭爛額,急需用人丶用兵以彈壓地方丶收複城邑之時,他劉備這三個條件加在一起,便是一份極具誘惑力與實用價值的「籌碼」。
對方很可能順勢「表」他一個官職,授予他合法招募丶統領更多義兵的權利,讓他去衝殺在前,為朝廷丶也為他們自己,滅火平亂。
不過,名聲上達州郡丶進入高層視野隻是第一步。
若自身實力不足以影響一縣一鄉的局勢,不能在即將到來的亂局中有所作為,那麼這點虛名也不過是鏡花水月,甚至可能引來猜忌與災禍。
實力,才是亂世安身立命丶博取功名的根本!
他收斂翻騰的思緒,目光落回到侍立一旁的田豫身上。
眼下,壯大自身實力才是正途。
「國讓,」劉備開口,聲音恢複了平日的寬厚溫和,「前日交辦你與憲和分頭采買軍械丶糧秣,並暗中聯絡四方之事,辦得如何了?」
田豫聞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