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齊聚長沙
第12章齊聚長沙(第2/3頁)
。裡麵布局非常簡單,就一張辦公桌,兩把椅子,牆上貼著《快樂男聲》的賽程表。
陳十三坐在主位,桌麵上擺著一份文件。
劉卿塵在他對麵的椅子上坐下。
房間隔音很好,房外的喧鬨完全聽不見。
「看看,」陳十三把桌上的文件推了過來。「其他人都簽了,隻差你了。比起他們,公司給了你一個巨大的讓步。」
還是那份經紀合約,但看起來比南京那份厚了不少。
一頁頁翻過去,前麵部分冇什麽不同,合同期限還是八年。但分成比例從三七變成了四六,而且違約金也變成了一千六百萬。
他記得南京那會兒好像是八百萬,現在翻倍了。
這些都不重要,翻到最後一份附件時,他的手指停住了。
《創作作品版權歸屬補充協議》。
條款寫的很專業,意思很清晰:合約期內,藝人創作的所有音樂作品,版權永久歸屬公司。藝人隻享有署名權,但所有的商業使用丶授權丶再創作等權利,歸公司所有。
劉卿塵突然笑了,人無語的時候是真的會笑。
前世,這個協議隻有陸虎簽了,但那是被騙簽的。
他不明白,為什麽陳十三會覺得這個協議他會簽。
無語片刻後,劉卿塵抬起頭:「陳總監,這個條款,我無法接受。」
陳十三並不意外,冇準備一次就成功。他身體往前靠了靠,雙手十指交叉放在桌上:「說說理由。」
「版權是創作者的心血。」劉卿塵說的很堅定,「我可以接受獨家代理,可以接受分成比例。但我無法接受,我辛苦創作出來的歌,卻並不屬於我。」
陳十三,聞言不屑而笑。「劉卿塵,你才十八歲,可能還不明白這個行業的規則。
冇有芒果衛視這個平臺,冇有快男這個節目,冇有公司進行宣推。你和你的創作,一文不值。」
「我明白平臺的價值,也知道公司的作用。」劉卿塵挺直了腰背,目光直視著他,「但你現在跟我坐在這裡的原因,不就是看中我,看中我創作的價值嗎。實在不行,還有其他公司也不是不可以。」
房間裡安靜了幾秒。
陳十三收起笑容,手指在桌麵輕輕敲著:「去哪都一樣。公司要捧紅你,投入的就不止是金錢,還有人脈資源丶時間成本丶人力成本。如果培養出一個藝人,火了,然後版權在他自己手裡,他隨時可以走。公司怎麽辦?」
談判陷入僵局。
窗外的光線透過百葉窗,灑落在陳十三的臉上,光影交錯間顯得有些模糊。
「劉卿塵,」他最後開口,聲音比剛才低了些,「這個圈子,光有才華是不夠的。現在是你需要舞臺,需要曝光。
但如果平臺不推你了呢?如果鏡頭不給你了呢?如果下一場,你的耳麥突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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