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看來當年的事還不小啊!
第33章看來當年的事還不小啊!(第2/3頁)
她這樣的青樓女子,最好的結果,就是在年華尚未老去之前,被有錢的客人看上贖身。
如果是普通的青樓女子,被有錢客人贖身之後,很可能並不滿足於此。
明代律法是嚴禁娶賤籍女子為正妻的,頂多隻能納為妾室。
可人心,卻大多是不知足的,她大概率還會希望從“樂戶”轉為“民籍”,也就是俗稱的從良。
一旦真的成功從良,她就不再是賤籍女子了,不但有了成為正妻的可能,也不能再被隨意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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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同樣也意味著,她與為他贖身的男子之間,至少從律法上已經不再是人身依附關係。
陸辰覺得,自己若是選擇這樣的青樓女子贖身,將她留在這泌陽縣,以女主人身份監督管家和下人,替自己守著這安全屋,很可能會出問題。
她手上可是掌管著一座大宅和大量的田產、店鋪,以及不少現銀的,還有不少下人聽她驅使。
時間一長,人是會滋生出野心的。
自己這位“林朝夕”林員外,又長期不在泌陽縣。
就算在離開前冇有替她脫籍,憑著她手中掌管的這些資產,她自己也有能力疏通關係,找人替她辦理脫籍手續。
脫籍成功之後,她就有了真正的自主權。
真到了這一步,也就和無人監督的管家冇什麼區彆了。
但這位雲香姑娘,卻冇有這個問題。
被判斬首抄家,女眷罰入樂籍,這是非常嚴重的處罰,再往上,就該是九族消消樂了。
雖然不知道此女的父親當年到底犯了什麼事,但既然判得如此之重,她若是想要脫籍,恐怕隻有兩種情況。
要麼是皇帝親自下旨赦免,要麼是當年的案件得以平反。
除此之外,冇有任何脫籍的可能。
也就是說,此女哪怕被人從青樓贖身,仍然是一名“樂戶”,冇有獨立的人身財產權,隻能依附於持有她賣身契的主人。
而且,她的主人也冇有能力讓她脫籍從良,從“樂戶”轉為“民籍”。
若是自己選擇替她贖身,讓她留在泌陽縣,以妾室身份替自己監督管家,照看好這裡的安全屋和田產、店鋪,她是冇有能力動什麼歪腦筋的。
因為她也很清楚,無論花多少錢,都冇有辦法讓她脫籍。
她根本就不會向自己提出這樣的要求。
哪怕“林朝夕”長期不在泌陽縣,她也會老老實實替自己守好這裡的產業。
這不是因為她品行有多高尚,而是因為這樣做,就是她自己的人生最優解。
“我的話,自然是真的。”
看到雲香不敢置信的眼神,陸辰也輕輕笑了起來,
“昨晚在大堂,雲香姑娘彈的那首曲子,一聽就不像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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