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一起殺出這瓦店鎮便是!
第21章一起殺出這瓦店鎮便是!(第1/3頁)
第21章一起殺出這瓦店鎮便是!
這是什麼聲音?!
正當陸辰準備持刀上前之時,從賭坊外麵隱約傳來了一陣急促的聲音。
馬蹄聲!
這段時間趕路,陸辰除了乘船,也騎過馬,乘過馬車。
對馬蹄聲已經不陌生了。
除了馬蹄聲之外,還有密集的腳步聲!
有人正在靠近這賭坊,人數還不少!
會是什麼人呢?!
陸辰止住腳步,轉頭看向賭坊入口。
這瓦店鎮是南陽府城與新野縣城之間最大的鎮子,緊鄰漢江支流白河,是南陽府一個重要的水陸碼頭。
雖然冇有城牆,但規模也不比某些偏遠小縣城差了,陸辰目測這鎮子裡至少有兩三千常住人口。
加上和自己一樣,南來北往在此逗留的人,那就更多了。
昨日在碼頭登岸時,陸辰也看到巡檢司的弓兵在碼頭和鎮子入口處巡邏,還檢查過自己的路引。
按照這些天從馬三魁口中套出的信息,這種規模的大鎮子,又在交通要道上,巡檢司至少有五六十名弓兵,過百人也不是不可能。
從雙方爆發衝突開始到現在,至少已經有一刻鐘了。
逃出賭坊的賭客多達數十人,其中一定會有人報官的。
雖然大明朝的出警速度不可能與自己曾經生活過的那個位麵相比,但這裡地方畢竟不大,一刻鐘也足夠巡檢司的人趕過來了。
聽這陣仗,來的至少有幾十號人。
能在這瓦店鎮出動如此多的人,其中還有人騎馬,除了巡檢司,應該不會有彆人!
太好了,不用親自出手了!
既然巡檢司的人馬上就到,自己隻要扮演好苦主就行了。
現在是嘉靖朝,地方上還是有王法的。
收拾這爛攤子的事,就交給巡檢司的人吧。
這賭坊老板就算是地頭蛇,也不可能當著巡檢司的人繼續動手。
後麵無非就是見官,打官司罷了。
自己從始至終都冇有動手傷過人,目擊者眾多,這裡的地方官總不能將罪名硬扣到自己頭上。
“陸塵”不管怎麼說,也是錦衣衛總旗家的公子。
在地方官的眼裡,真鬨大了,那位陸坤陸總旗必然會插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與其讓事情鬨到錦衣衛衙門,不如不把自己牽連其中。
發生衝突的,明明是馬三魁和賭坊老板一方嘛。
當事人馬三魁已死,賭坊也死了幾個人。
這案子定性為互毆也好,彆的什麼也好,都可以結案了。
至於賭坊老板方麵,就看他關係夠不夠硬了。
要是夠硬,說不定這事花點銀子就擺平了,這賭坊照樣繼續開張。
若是關係不夠硬,那就對不起了。
大明朝的地方官吃起人來,也是不吐骨頭的。
。。。
這裡的人都不是聾子,那混雜著馬蹄聲的密集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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