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和合興的麻煩,起殺心
第68章和合興的麻煩,起殺心(第2/2頁)
茶餐廳的房主就在附近住,冇幾分鐘就趕到了店裡。
兩人一番議價,最終以兩百四十萬港幣的價格敲定交易。
雙方當場簽下合同,林龍直接付了全款現金。
羅慧玲則和房主去辦理過戶手續,林龍把這間店鋪落在了她的名下。
爵士花園的房主遠在國外,聽說林龍要全款買下三套房子,當即委托他在港島的姐姐代為辦理手續。
兩人在電話裡談妥價格,三套房子總共九百五十萬港元,林龍同樣以現金全款支付。
簽完合同後,兩套公寓過戶到了方芳和方婷名下,林龍自己住的那套,則落在了方敏名下。
由於方敏尚未成年,便由羅慧玲以監護人的身份代辦手續,等她成年後再正式轉名。
這兩筆交易辦完,林龍前後一共花了一千一百九十萬港元。
對他這個手握過億現金的人來說,不過是花了點零頭而已。
茶餐廳的女人都跟著去辦手續了,後廚的三個夥計便分出一人,臨時在前廳招呼客人。
就在這時,一夥古惑仔猛地推門進來,領頭的朝著店裡喊了一嗓子:「誰是老板?出來一下!」
「兄弟,我們老板出去了,有什麼事跟我說就行。」托馬斯一臉笑容的迎了上去。
林龍此刻就在二樓,不過托馬斯他們心裡都清楚,林龍不喜歡以玲姐茶餐廳老板的身份拋頭露麵,所以才謊稱老板不在。